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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01:50:00 股吧网页版
思格新能源再次递表港交所 高增长背后暗藏隐忧:严重依赖单一产品 存货激增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近日,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格新能源”)再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今年2月,思格新能源曾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但因提交招股书满6个月未完成聆讯而自动失效。

  思格新能源是一家聚焦新能源储能领域的公司。公司最新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这家仅成立三年的公司,呈现出爆发式的盈利能力:在过去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四个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0元、0.58亿、13.30亿和12.06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0.76亿、-3.73亿、0.84亿和1.87亿元。

  但与此同时,公司旗舰产品SigenStor的销售额持续贡献公司90%以上的收入,严重依赖单一产品。此外,思格新能源销售及分销开支占公司收入的比例也较大。

  单一产品占比总营收超九成

  公开资料显示,思格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5月,公司在战略上专注于可堆叠分布式光储一体机解决方案市场。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成立仅两年后,按产品出货量计算,思格新能源便已一跃为全球排名第一的可堆叠分布式光储一体机解决方案提供商,其2024年全球市场份额达28.6%,占同期分布式储能系统市场的0.6%及储能系统市场的0.2%。

  其主营业务按产品分为三大类,SigenStor(五合一光储充一体机)、智能能源网关、其他。其中,SigenStor(五合一光储充一体机)为思格新能源的核心收入业务,在2025年(仅前4个月)占总营收的91.2%。

  这种高度依赖单一产品的业务结构,使得公司在面对市场需求波动或竞争对手冲击时,极易受到冲击。

  在招股书中,思格新能源回应: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不断投资于研发、产品差异化及技术优化,以增强SigenStor的竞争优势,同时探索新的业务计划和市场扩张,以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并减少对单一产品线的依赖。

  高度依赖海外市场及分销商

  招股书还显示,思格新能源的业务主要依赖海外市场,尤其是欧洲地区。2024年,欧洲市场贡献了公司60%的收入,亚太(不含中国内地)和非洲分别贡献19.7%和12.9%。在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四月这期间,公司来自欧洲收入的占比均高达60%-72.6%之间。

  从客户层面来看,思格新能源主要是面向分销商。截至2025年4月30日,其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的119家分销商建立合作,2024年全年及截至2025年(前4个月),SigenStor能源容量销售总量分别为447MWh和433MWh。

  对分销商的依赖性较高,也给思格新能源带来一定风险,若分销商销售表现不佳或合作关系中断,或在未来影响公司的收入。

  在2023年及2024年间,SigenStor的平均售价均有所下跌。思格新能源解释称,这是“因向分销商提供了更高的整体销售返利,反映了分销商整体销售业绩的提升。”今年1-4月,SigenStor的平均售价再次有所下跌,思格新能源提及了同样的理由。

  2022-2024年以及今年1-4月,思格新能源存货也不断上涨,分别为0.015亿元、1.9亿元、4.8亿元、9.06亿元。今年1-4月存货较去年全年增长近九成。截至今年7月末,思格新能源存货更是升至19.03亿元,超过过去几年的总和。同时,流动负债攀升至33.14亿元。

  此外,思格新能源的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入的比例也较大。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四月,公司销售及分销开支分别为5342.2万元、1.69亿元及9977.3万元,销售及分销开支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6%、12.7%、8.3%。

  现金流等问题亟待解决

  招股书显示,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此前,思格新能源在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全球分销商网络、促进终端用户增长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导致现金流持续“失血”:2022年至2024年前9个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3610万元、3.70亿元和2.00亿元,累计净流出6.06亿元。

  截至2024年9月,公司短期借款达3.34亿元,而现金及银行结余仅3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这种紧张的现金流状况,使得公司在面对市场变化和突发风险时,缺乏足够的资金储备来应对。

  此外,还有一些问题等着思格新能源解决。

  今年,中国证监会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的相关文件中,曾要求思格新能源就股权代持、税务与债务纠纷合规事项、APP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股份质押等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证监会提出思格新能源及股东层面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要求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同时提出思格新能源“成立两年后,于2024年即成为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领域的全球领先者”,要求该公司说明实控人在公司成立前开展相关业务的主体情况(如有),包括该等主体设立、股权变动等,以及公司自该等主体承接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经营场所或合同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重大纠纷。目前,思格新能源并公开未就上述问题进行详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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