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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02:07:40 股吧网页版
《中国(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界面新闻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中国(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场景,着力畅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形成“买全球、卖全球”的双向贸易流通格局,到203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年均增长20%。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全域协同”的发展理念推进海南综试区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协调与资源共享机制,明确各市县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全岛协同发展格局。海口、三亚、儋州、澄迈、陵水等市县侧重制度创新与要素集聚,承担海南综试区制度创新任务,开展重点载体建设,推进业态创新试点,完善智慧物流体系与航线网络,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直播生态,形成生态服务、消费创新、物流枢纽、云仓基地、直播赋能等差异化跨境电子商务功能。琼海、东方、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等市县专注产业垂直深化,依托保税仓、货运机场、产业项目等优势资源,打造医疗健康、冷链物流、特色产品加工、食品产业、直播电商等特色园区,推动园区与跨境电子商务相互赋能,形成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集群。文昌、万宁、乐东、临高、昌江、保亭、白沙等市县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指导与主体孵化,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跨境电商”,建立市县间特色产品联合出海协作机制。

中国(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场景,着力畅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形成“买全球、卖全球”的双向贸易流通格局,到2030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年均增长20%;培育彰显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打造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版图上的海南名片,构建与其他省份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发展格局;建设涵盖物流仓储、营销推广、融资服务、跨境结算、通关服务、人才培育等领域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全力打造赋能全国、辐射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新高地。

  二、总体布局

  按照“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全域协同”的发展理念推进海南综试区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协调与资源共享机制,明确各市县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全岛协同发展格局。

  海口、三亚、儋州、澄迈、陵水等市县侧重制度创新与要素集聚,承担海南综试区制度创新任务,开展重点载体建设,推进业态创新试点,完善智慧物流体系与航线网络,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直播生态,形成生态服务、消费创新、物流枢纽、云仓基地、直播赋能等差异化跨境电子商务功能。

  琼海、东方、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等市县专注产业垂直深化,依托保税仓、货运机场、产业项目等优势资源,打造医疗健康、冷链物流、特色产品加工、食品产业、直播电商等特色园区,推动园区与跨境电子商务相互赋能,形成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集群。

  文昌、万宁、乐东、临高、昌江、保亭、白沙等市县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指导与主体孵化,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跨境电商”,建立市县间特色产品联合出海协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两个平台。

  完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县特色功能模块,丰富完善备案登记、数据申报、统计查询、政务服务、大数据等公共服务以及平台入驻、通关服务、金融服务、物流仓储、运营工具、国际法务、海外营销、数据分析、人才培育等市场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

  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平台。按照“一中心多园”布局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认定一批省级、市县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电子商务直播集聚区建设,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各类专业服务企业。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推动特色产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打造特色出口产品。

  (二)构建六大体系。

  信息共享体系。以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物流、金融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联通共享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智能物流体系。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物流运输各环节全程可视可控。依托洋浦港、海口港、美兰机场、凤凰机场等口岸优势,打造“空海联动、水陆协同”的立体化物流网络,加快岛内物流节点建设,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智慧化改造,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高效通畅的跨境物流体系。

  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与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共享与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支付结算、小额融资、保险等“一站式”在线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高结算便利化水平。

  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信用+跨境电商”发展,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报送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信用承诺管理等制度。依托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对接监管部门的信用认证体系,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有序公开。

  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全口径、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机制,明确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和标准,实现进出口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分类采集与动态监测,对各类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数据报告和发展指数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统计信息参考依据。

  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理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走私、洗钱等经济风险。建立电子商务直播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直播内容、交易流程与数据传输。

  四、主要举措

  (一)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中心。

  1.建设进口消费中心。支持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体验店,打造“线下展示+快速配送”模式,与离岛免税购物形成多元化消费市场供应格局。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丰富进口商品线上线下商品供应,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溯源体系,形成海南进口商品品牌效应。鼓励在岛内所有市县注册的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

  (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三场景。

  2.建设中国—东南亚跨境电子商务航空物流通道。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航权政策优势,支持开通至东南亚等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全货机航线,支持开展多货源国与海南、东南亚联通的“跨境空运集拼”业务,支持含锂电池等跨境电子商务带电货物航空运输。争取民航部门给予航权、时刻等资源支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南设立东南亚集货仓,引导企业与国际航空公司、包机公司等合作,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航空转运站。

  3.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换货与维修。聚焦东南亚市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换货+维修”专用仓,建立退换货商品的接收、分拣、仓储、维修、复售/退运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全国出口、海南售后”。支持企业在专用仓设立维修站,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维修服务。

  4.推动海南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以热带特色农业为核心,构建“种养殖+精深加工+跨境电商”一体化产业链。聚焦芒果、蜜瓜、荔枝、地瓜、椰子、胡椒、咖啡、沉香、罗非鱼、种子种苗等海南优势农产品,支持传统外贸企业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开发陵水酸粉、文昌鸡、糟粕醋等预包装食品及热带香料、水产品加工、冻干水果、椰子制品等适配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深加工产品。推动海南特色旅游商品及黎锦、椰雕等非遗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通过海外社交媒体,或利用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海外旅游博主、KOL[1]等渠道,推动“海南特礼”等品牌出海。

  (三)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会展和直播生态。

  5.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会展生态。借助博鳌亚洲论坛,打造由政府、企业、国际组织共同参与的跨境电子商务对话平台。依托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专题展区,开展多语种直播,吸引全球及国内品牌共同参与,建立展会选品库与参展商对接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企业举办全球性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会议、专业论坛、研讨会、博览会等活动,打造“技术展示+场景体验+商贸对接”一体化平台,提升海南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影响力。

  6.构建电子商务直播生态赋能体系。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流动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播新业态,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营销模式,带动全国优质产品出海。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科学布局一批电子商务直播集聚区,招引MCN[2]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建立“主播孵化—选品对接—流量运营—跨境履约”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商务直播企业延伸服务链条,通过“直播切片+海外社媒分发”模式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搭建直播数据中台,为电子商务直播企业分析海外用户画像与消费趋势,精准面对企业直播和引流,提供选品支持。支持企业利用直播流量为独立站引流。

  7.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直播选品中心。支持海口、三亚、澄迈等市县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直播选品中心,集合面向东南亚等市场的特定品类产品,实现产品展示、质量检测、跨境供应链等功能,为国内外企业、网红提供一站式直播服务对接。支持选品中心开展小型会展、小型线下选品对接等活动。支持搭建一站式线上选品平台,为企业提供选品支持与选品建议,鼓励选品中心与直播集聚区联动,实现选品与直播高效衔接。

  (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态。

  8.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设立关务、检验检疫、税务、外汇、专利、商标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创新集成化服务模式。设立人才孵化中心,提供业务培训与技能竞赛等公共服务。依托海南国际仲裁院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等专业机构,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国际商事争议应对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卖家提供出海规划和战略咨询、运营陪跑、品牌营销出海、市场及商品洞察报告、专业化培训以及各类技术支持等服务;以海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线上集成品牌、技术、运营、物流、金融、供应链、软件、数据、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全生态链服务。联合商协会不定期举办线下资源对接会以及行业交流会、研讨会、企业沙龙等活动,加强与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双城经济圈、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交流与合作,整合资源、赋能企业,促进产业协同。

  9.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支持银行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利的结算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成本。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便利化,简化入境资金的贸易背景审查流程。支持境内外商业保理公司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办理基于真实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背景的商业保理业务。支持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治风险、收汇风险保障和保单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在跨境支付、供应链金融、外汇实时清算等领域开展差异化创新。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出台一系列金融便利化举措。

  10.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服务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按规定落实人才住房、配偶就业、落户和医疗等保障措施,吸引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国际贸易、数字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推动本地高校与国际数字贸易教育强校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开设数字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的特色专业,支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直播企业与院校合作,将直播纳入留学生课程体系,共建产学研一体化实训基地。优化外籍主播引进机制,简化外国人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吸引全球优质主播资源参与海南电子商务直播。

  11.优化通关便利化服务。在满足监管证件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多种贸易形态货物在特殊监管区域内一站式完成状态互转。在实施“分送集报”“保税货物区域结转”等通关便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先入区、后检测”和“抽样后即放行”等措施。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入岛绿色通道机制,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进岛时效。优化航空口岸场站作业流程,强化与海关联动,减少进出港货物二次驳运、重复安检、重复开箱,实现检查与通关一体化。推行“两场合一”“机场直提”等智慧化措施,打造机场口岸“一站式”通关,实施“空空中转”等多式联运通关监管模式。引导鼓励机场、航空公司以及仓储、检疫处理等经营主体清理、归并取消收费项目,合理降低相关服务费用。推进监管场地数字化、智能化系统配置,推动货站与海关数据互联互通,推行航空口岸场站全程无纸化作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即到即检、快速通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物流数字平台,整合港口机场作业、海关监管、物流企业数据,实现东南亚航班动态、货物轨迹、舱单信息实时共享,推动订舱、通关、装卸、运输全流程线上化。

  12.优化税收和外汇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海南综试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提供便利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金融、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市县政府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海南综试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海南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推进海南综试区建设发展。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结合市县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产业定位与发展路径。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和财政资金等要素保障,支持设立省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有利于促进本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举措。

  (三)完善监督评估。以海南省商务厅为牵头单位,联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评估工作组,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定期对各市县建设进展、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安全管理,构建“海关缉私+市场监管+外汇管理”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打击走私、洗钱、虚假贸易等行为,加强对商品质量、知识产权、税收等方面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注释

  [1]KOL(Key Opinion Leader,关键意见领袖)是营销学概念,指在特定领域拥有专业知识、影响力或大量粉丝的个人/机构,能通过内容输出影响受众的消费决策或观点。

  [2]MCN机构(Multi-Channel Network,多渠道网络)是一种整合内容创作者、平台资源与商业合作方的专业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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