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2 13:42:50 股吧网页版
从“把子肉卡”到交旅融合,济南公交是如何做大的|一线调研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章轲

  你以为那是一块餐桌上常见的“把子肉”,其实是一张公交卡;你以为那是一辆普通的厢式货车,其实是在城乡间穿梭、依托村村通公交线网和场站的配送车;你以为公交企业就会开大公交,其实人家早就开了10家餐饮门店、2家超市、9家汽车服务门店、6座加油站和8座对外充电站……

  在山东省济南市,近年来,济南公交突出多种经营板块市场功能,搭建“公交+”产业体系,延伸公交产业链,通过多元化经营,强力“造血”,“公交+”产业板块收入规模达到6亿元以上。

  “当前,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正在经历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面对严峻的公交传统实业经营形势,如何快速走出困境是全国公交行业的当务之急。”9月11日,在交通运输部主办的2025年“我的公交我的城”主题活动(济南站)上,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总经理颜廷虎说。

  交通是现代城市的血脉,血脉畅通,城市才能健康发展。公交,则是城市交通的骨干、服务民生的载体。今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济南公交主要经营中心城区及莱芜、钢城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班车客运和城市公交配套服务业务。拥有员工15000余人,公交线路568条,营运车辆7500余部,出租车1715辆,年客运量5.45亿人次。

  颜廷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济南公交给自己的定位是“打造城市生活的服务商”,只有不断地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半径,开发公交三产业务,打造新业态,才能增强自身实力。

  济南公交布局了“公交+维保”车辆汽车服务,开设9家汽车服务门店,1条汽车检测线,打造汽车维修保养、车辆检测等“一条龙”全生命周期汽车服务。向社会开放自有能源体系,加油、加气及充电能源供应板块。加油站、8座对外充电站等年能源销售收入达到1.7亿元。

  通过“公交+多样出行”模式,济南公交承揽了市区班车包车业务,交旅融合业务实现年收入1.5亿元。6000余个候车亭、4700余块汽车尾部LED等广告资源也得到充分利用。颜廷虎介绍,目前,广告业务已成为集团第三个营收过亿元的业务板块。

  利用公交自身独特的文化创意资源,通过“公交+文创”模式开发出融合城市符号与地域特色的公交文化产品,设计的“把子肉卡”“油旋卡”等特色交通卡广受欢迎。

  颜廷虎介绍,济南公交还拓展延伸“公交+物流”市场,利用集团自有的130多辆厢式货车开展绿色城配业务,利用遍布城乡的公交网络资源,建成以“乡镇所在公交车场物流点”为支点、“村所在公交物流服务站”为终端、“公交车”为纽带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不仅有效解决了快递进村的“最后一公里”,也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公共交通被誉为“城市的血脉”,而乘坐公交,穿梭于城市的脉络之中,不仅是一种交通方式,更是一种独特的旅行方式。济南公交的“天下第一泉古城游览车”“游777路双层巴士”“游770路复古铛铛车”等特色线路,满足了游客多样化需求,为游客提供一站式直达的便捷服务。

  据济南公交工作人员称,在游客比较集中的时段,如“五一”假期,每天都有千余人乘坐“天下第一泉古城游览车”在泉城核心景区打卡游玩。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卓然介绍,为保障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济南市制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城市公共汽电车财政补贴办法》,界定运营成本范围,构建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制度,将车辆购置、场站建设纳入财政预算。

  闫卓然表示,济南市还构建了“公交+轨道+慢行”绿色出行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出行水平与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同步提升,今年上半年主城区交通拥堵指数较2024年下半年下降2.3%。

  “2025年4月,济南专门建立了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公共交通与高铁站、汽车站、机场无缝衔接,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海军告诉记者,济南市还推动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在不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综合开发,实现公交、轨道与各大商业中心无缝衔接,构建“交通枢纽+商业服务+公共生活+文化体验”的多维复合城市空间。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总工程师、研究员陈徐梅表示,公共交通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石和重要支撑,“公交优先”战略不能动摇。“政府应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发展模式,实现城市、行业、企业、乘客共赢。”陈徐梅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