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能源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总体目标,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提出五大具体举措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五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如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配建储能,研究煤电机组与新型储能联合运行;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在关键电网节点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推广配电网新型储能;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聚焦工业园区、算力设施等场景,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应用模式。
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包括推动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调用水平、提高调度适应能力。
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推广试点项目应用。
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
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推动“新能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一体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推进具备相关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并有序推动其参与中长期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各地探索更多辅助服务品种;加快价格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各地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合理形成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
引导金融机构对新型储能领域企业
提供贷款和利率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工作。
《行动方案》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测算本地区调节能力需求,统筹明确新型储能和其他调节资源发展规模和布局,协同相关部门和企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提供贷款和利率支持,探索融资租赁支持新型储能设备采购,推动研究开发面向新型储能项目的保险产品。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投资新型储能,鼓励民营企业在新型储能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布局,强化重大项目布局牵引,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引领作用,加强上下游产业合作,打造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融合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在人才保障和国际合作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和优势,依托储能产教融合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运维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设备管理、经营分析、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此外,推进新型储能领域合作,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推动国内先进新型储能技术装备“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