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道9月12日晚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同日公告,已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9月15日起停牌。
《决定书》称,广道数字(即*ST广道)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金文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条款。要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金文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决定书》显示,广道数字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赵璐,副总经理宋凯等其他多位当事人,也被处以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鉴于金文明、赵璐组织、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还对金文明、赵璐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2024年12月4日,广道数字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决定书》称,经查明,广道数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广道数字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广道数字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3亿元、1.92亿元、2.23亿元、2.49亿元、3.04亿元、2.83亿元、7164.61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465.26万元、8541.64万元、1.17亿元、1.33亿元、1.63亿元、1.52亿元、386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4.53%、91.17%、98.41%、83.30%、99.13%、92.26%、83.81%。
上述行为导致广道数字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此外,金文明作为广道数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知和放任公司实施财务造假,协调第三方借款,审批同意其控制的两家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
《决定书》称,广道数字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同时,金文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
具体来看,金文明2016年6月至今担任广道数字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明知并放任公司通过伪造合同单据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审批同意公司借用外部资金使银行存款期末余额账实相符;赵璐2016年6月至今担任广道数字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6月至今担任广道数字董事会秘书,组织公司员工实施伪造合同单据等财务造假行为及拦截询证函等应对审计行为;宋凯2016年6月至今担任广道数字副总经理,根据赵璐的安排,在多份虚假销售合同和发货通知单上签字,指导财务人员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列表。在上述情况下,三人签字保证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广道同日公告称,公司已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9月15日起停牌。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上市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6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所将对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为“广道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