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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3 06:18:50 股吧网页版
内账流水揭穿“亏损谎言” 重庆税务查出这家公司4000余万元隐匿收入
来源:上游新闻

  企业妄图在进销两头都做“隐身人”,不入账便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瞒天过海、逃避税款?在税务部门的“火眼金睛”下,“小算盘”终究要落空!

  近日,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隐匿收入偷税案,涉案企业——重庆庭堡木业有限公司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30.34万元。

  连年亏损藏猫腻,未开票申报显异常

  前期,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收到举报线索,称重庆庭堡木业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利用个人银行账户、微信、现金等方式收取经营货款,以账外经营的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

  检查人员根据线索核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发现该企业成立于2018年,从2020年起连续处于亏损状态,5年来共申报增值税销售收入667.2万元。根据企业销售明细台账,检查人员发现其客户群体主要是自然人和装修市场的供应商,大部分交易未开具发票。

  根据辖区内该类型企业经营特点,每年度增值税未开票收入金额约占总销售收入的50%。该企业申报数据显示,近五年内,其只有2个年度申报过增值税未开票收入,增值税未开票收入金额占比明显异常。

  同时,检查人员对比分析该企业所在辖区的其他同类型家具制造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发现经营规模明显小于或等于重庆庭堡木业有限公司的企业,近五年申报收入总金额平均约为2千万元,是重庆庭堡木业有限公司申报收入金额的3倍以上。

  内账流水露原形,上千万收入未申报

  是企业经营不善,还是另有隐情?为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检查人员实地走访该企业,发现其有4个办公室、3个生产车间、1个约1000平方米的仓库运转正常,近50名员工均正常作业。

  检查人员还发现,仓库中几乎堆满了半成品或成品木门。经询问了解,该企业销售方式是定金预售,客户先预缴约总价的三分之一作为定金,收到定金后企业根据客户定制需求进行备料、生产,等客户补足尾款后,将成品交货。因此仓库堆放的木门均是还未收到尾款的已销售产品。

  根据木门包装上标注的年份显示,仓库货物均为2022年、2023年的订单产品。检查人员逐一清点仓库货物数量,并参照同期、同类型、同规模木门的市场成交发票单价测算,发现仅仓库内暂未收齐尾款的木门货物价值就达450余万元,而该企业2022年至2023年纳税申报收入不足300万元,申报收入与实际销售情况严重不符。

  面对检查人员询问,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某以“公司亏损”为由辩解,却难以解释仓库货物情况。检查人员向其耐心普及税收法律知识,解释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郑某最终承认违法事实,并提供了证实企业偷税的关键证据——详细记录企业销售明细的内账。

  该内账记载了企业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每笔营业收入情况,其中企业收支的款项几乎都是通过郑某的7个个人银行账户流转。检查人员通过内账记录的交易信息,逐一比对银行账户流水情况,发现内账记录的交易明细与银行账户流水高度吻合,每笔收支都能在账户流水中找到对应记录。

  为核实内账数据真实性,检查人员将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与内账进行逐一筛查比对,发现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企业申报收入667.2万元,而内账记录的收入4000余万元,4年时间里有超八成收入未申报纳税。

  追缴+罚款共1200余万元

  经检查人员汇总统计,该企业从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共隐匿收入4387.34万元,累计少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607.2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针对重庆庭堡木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将其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30.3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

  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依法依规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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