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新潮,沪市代码:600777)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ST新潮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202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停牌的公告》,称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2025年7月4日,*ST新潮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山东证监局认为,*ST新潮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ST新潮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斌和时任董事、财务总监Bing Zhou,未能有效组织和推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ST新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刘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三、对Bing Zhou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
Choice数据显示,2023年、2024年,*ST新潮营收、净利润连续两年同比下滑。
2025年上半年,*ST新潮实现营收39.73亿元,同比下滑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亿元,同比下滑18.22%。
值得注意的是,*ST新潮在半年报中表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B股”)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公司50.10%股权已于2025年5月底办理完毕清算过户手续,伊泰B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后,公司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并选聘了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ST新潮透露,8月13日,新一届管理层代表接收了公司原北京办公室,但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一人到场配合,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工作交接,新一届管理层代表被动清点了办公室内尚存的档案资料、办公设备等,并就在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寻求解决。
*ST新潮表示,新一届管理层代表于美国时间7月28日,通过浙江犇宝合法行使股东权利,逐级罢免了原任管理层核心人员刘珂、刘斌及李鸣在美国子企业中的原担任的董事等职务。该等人员对此不服、提起诉讼,其中关键是由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审理的案件,将就美国子企业中最为重要的XinchaoUS、Surge Energy、Seewave Energy及Moss Creek当前的董事任职资格作出判断。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已作出的维持现状令,要求美国子企业维持现状正常经营,同时美国子企业不得在未经浙江犇宝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开展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运营。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