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聚焦绿色低碳赛道主动“出招”,加速推进新能源发展,为当地全面绿色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核心任务之一,具体包括推动陆上风电升级改造,加快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同时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稳妥推进漳州核电、宁德核电项目建设,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行动方案》不仅明确了发展方向,更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在总体规划方面,《行动方案》指出,到2030年,福建省将实现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更加成熟,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社会自觉,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在碳排放达峰后实现稳中有降。
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这一核心任务,《行动方案》从三方面制定了具体实施路径:
一是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比重逐步减少。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合理规划新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
二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陆上风电升级改造,加快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稳妥推进漳州核电、宁德核电项目建设,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探索海洋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
三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省内“四纵三横、沿海双廊”主干电网,推进闽赣联网工程建设,强化跨省跨区电网互联。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推进云霄、仙游木兰等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有序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推进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探索开展绿电进园区试点。
多地出招支持新能源发展
今年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已围绕绿色转型与新能源发展密集出台政策,从消纳机制、产业导向到市场化改革等多维度发力,为新能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2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要大力发展先进能源产业。具体措施包括研究编制北京市先进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未来科学城“能源谷”、中关村科学城氢能储能产业园、房山新型储能示范产业园和氢能产业低碳园区、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生物质绿氢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同时推动下一代光电装备、氢能装备、固态电池、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创新应用。
3月,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文件提出,大力培育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左右,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消纳难度上升、电力系统调节压力加大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此,中央层面近期出台针对性政策,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破解难题。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通知指出,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
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即“136号文”),核心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陆续公布“136号文”地方承接方案,上海、山东、湖北、云南等地已发布正式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本地新能源电量入市规则、电价形成机制等核心内容,为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地方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