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被排在首位。
案情显示,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宁某伙同沈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招揽无还款能力且不具有某市购房资质的贷款人(即背债人,另案处理)。
宁某和沈某某等人对这些背债人进行“包装”,并伙同房东(另案处理)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通过虚构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安排这些背债人申请抵押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贷款发放后,宁某等人除向房东支付包括首付款在内的卖房款后,剩余款项由其瓜分。
经查,宁某等人通过张某某等11名背债人诈骗贷款共计738万余元。
法院另查明,2019年起,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张某某等11名背债人进行包装,并申领信用卡。前述信用卡由宁某实际控制并使用。截至案发,尚未归还本金合计575万余元。
即,在这起由宁某等人实施的贷款诈骗和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涉及金额合计已超千万元。
2023年6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5年3月,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最终,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而在另案处理案件中,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金融监管总局提示,一旦成为职业背债人,将面临“承担高额债务”“个人信用受损”以及“被追究法律责任”等诸多风险。
背债人作为贷款人,需依法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偿还将面临催收、罚息,甚至被起诉。从实际案例看,背债人到手的“背债费”也只是贷款金额的一部分,大量资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员瓜分,而背债人则要背负远超自身所得的债务。
同时,背债人若出现协助伪造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则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等刑事犯罪,沦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