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发布,围绕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增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举措。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将推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着力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改善游客消费体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针对当下旅游市场的新特点以及旅游市场出现的乱象,《通知》在多方面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通知》最核心的变化之一,在于系统性地重塑了旅游市场的监管责任框架,其特别强调了在线旅游平台的责任和运营边界。这实质上是编织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网,旨在根治过去的监管盲区顽疾,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负责。”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秘书长金准指出。
一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旅游市场新业态、新场景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出台针对性监管措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王金伟表示,《通知》将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场景纳入监管要求,不仅有助于护航新兴业态的良性发展,也为行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在线旅游平台的责任。《通知》提出,督促在线旅游平台与旅游经营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得以“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推动在线旅游平台良性竞争,依法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在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大数据杀熟’等侵权行为,期待后续能有更具体的落地措施,以彻底厘清其在在线旅游市场中的判定标准,助力行业良性发展。”环球旅讯合伙人、首席内容官彭涵表示。
另外,相较于以往政策,《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监管手段的现代化升级。《通知》提出,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包括“开展大数据监测和风险预警,增强数字化监管效能”“推进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平台信息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等。
“这表明大数据技术已从辅助工具升级为核心监管手段。”王金伟表示,随着AI、大数据等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不断深化,旅游消费决策和购买行为高度线上化。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可能面临技术手段伪装下的价格歧视、信息不透明等新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技术赋能和机制创新,适应庞大且复杂的现代旅游市场。
监管的完善还体现在信用监管的系统性明显增强。《通知》提出,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健全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完善行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推进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通知》着眼于长远,通过构建一个系统、科学、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为中国旅游业未来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夯实制度基础,有望引导整个行业从价格竞争逐步转向服务与品质竞争,最终推动中国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金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