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布多个公告。公告称,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已提交修订后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拟以23.98元/股的价格向除特定股东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此次收购源于中昊芯英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控股天普股份母公司,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股权,触发法定要约义务。公司原实控人尤建义因行业转型压力及个人精力原因让渡控制权,新实控人杨龚轶凡看好公司汽车行业资质与平台资源,旨在推动公司向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尤建义将继续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保证平稳过渡。
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中昊芯英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25年8月21日,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控股”)、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4日更名为宁波普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恩投资”)、天昕贸易与自然人方东晖签署了《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天昕贸易、天普控股、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昊芯英分别转让上市公司2,473,600股股份、8,940,000股股份、3,000,0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6.67%、2.2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方东晖分别转让上市公司4,560,000股股份、6,166,4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0%、4.60%,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
同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天普控股、尤建义签署《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增资,分别增资618,868,933.76元、395,208,241.12元、506,734,425.12元。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25%股权。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49.54%的股份。此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0.75%、8.00%的股份。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025年9月15日,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与中昊芯英签署《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和转让过户、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本次要约收购为中昊芯英向上市公司除尤建义、天普控股、方东晖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全面要约收购价格为23.98元/股。
公告提示,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票比例低于25%,天普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告披露,收购方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其自身资本证券化路径与本次收购无关。收购资金方面,收购主体之一海南芯繁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芯繁的股东出资尚未完全到位,合计已到位资金2.76亿元,剩余资金预计于2025年9月19日完成实缴。此外,中昊芯英因前期融资存在对赌协议,产生或有负债约17.31亿元,其中部分已获豁免,部分仍在审批或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原实控人尤建义因行业转型压力及个人精力原因让渡控制权,新实控人杨龚轶凡看好公司汽车行业资质与平台资源,旨在推动公司向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尤建义将继续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保证平稳过渡。公司强调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已就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过户登记及业绩补偿等细节签署补充协议。
此前,9月10日晚间,天普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价格复牌后自9月9日至9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再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鉴于公司股价连续涨停期间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近期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
此前,天普股份股价自8月22日至9月3日连续9个交易日涨停,期间4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次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已就上述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于9月9日公告核查结果并复牌。
8月21日,天普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天昕贸易、尤建义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中昊芯英转让公司10.75%股份,转让价格为23.98元/股,合计斥资约3.46亿元;同时,普恩投资、天昕贸易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方东晖合计转让公司8%股份,合计2.57亿元。
交易完成后,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合计持有天普控股50.01%股权,杨龚轶凡能够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控制天普控股,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杨龚轶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控制权转让事项披露后,天普股份接连收到两份监管工作函。
8月22日,天普股份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此次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
据悉,处理事由是针对公司控制权转让方案,主要就收购方资金来源和内幕信息管控等事项提出监管要求。
8月28日上交所再次对天普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处理事由为对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有关事项向公司及相关方明确监管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天普股份于2020年8月25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流体管路系统和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51亿元,同比下降3.44%;归母净利润为1129.80万元,同比下降16.08%;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49.52万元,同比下降14.70%。
天普股份表示,因受行业经济环境影响,新能源汽车在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升,燃油车份额下降,公司在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净利润的下滑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