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回应“中小学秋假”: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
来源:人民网
今年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眼下距离“国庆”只剩下两周时间,不少学生家长关心秋假是否落地,也有部分家长担心如果放秋假,可能存在孩子无人照管的情况。
9月16日,人民网从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获悉,中小学春秋假并非省级层面的硬性要求,各设区市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
昨日,南京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对人民网表示,暂时没有关于秋假的最新消息,后续如有放秋假的通知,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请学校和学生家长留意官网信息。此外,苏州、常州市教育部门均表示,暂未收到秋假的安排通知。
目前,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已明确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对于春秋假期间确实无法陪同孩子的部分家庭,两地均明确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且不可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据实收费,收费标准提前公示并告知家长。
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对外发布了《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五方面19条举措。其中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中提到,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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