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一交易日一字跌停后,9月16日*ST高鸿(000851.SZ)股价继续下跌,报收0.57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基本锁定退市。
此前,*ST高鸿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其重罚而引发舆论关注。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对公司及10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超1.6亿元。
据数据显示,自8月8日《告知书》披露至今,*ST高鸿股价已经跌超七成。9月1日公司股价报收0.98元/股,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ST高鸿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公司被证监会立案,2025年8月8日收到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高鸿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证监会尚未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9月15日晚,*ST高鸿公告称,丁明锋在任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未能做到勤勉尽责,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其副总经理职务。丁明锋正是《告知书》中拟被处罚的10人之一,并是其中拟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3名责任人之一。
据《告知书》披露,*ST高鸿主要存在两项重大违法事实。一是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公司2015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9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二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丁明锋在上述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在《告知书》中,丁明锋和*ST高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付景林均被认定为*ST高鸿财务造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认为,丁明锋负责公司财务和信息披露工作,具备了解虚假贸易业务模式的渠道,但未对该业务实质保持审慎关注;组织开展服务器、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丁明锋,硕士,高级会计师,2013年3月至2024年7月任*ST高鸿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2024年7月任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前述停职公告发布日任副总经理。就在*ST高鸿披露被证监会立案之前,2024年7月26日,丁明锋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对*ST高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拟对1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至75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拟对付景林、丁明锋给予警告,分别处以750万元、600万元罚款,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中另有一名拟被“资格罚”的责任人是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控人江庆。《告知书》指出,江庆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ST高鸿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拟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高鸿于1998年6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2003年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营业务变更为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等。目前公司营收比重最大的三大业务为数智化应用、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业务。*ST高鸿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自2024年5月以来,*ST高鸿被实施多项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披星戴帽”,包括2023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25年8月26日,*ST高鸿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共存在101笔逾期债务,债务逾期累计本金余额为123782.2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0.78%。
财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ST高鸿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同比下滑48.32%;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滑7.01%。基本每股收益-0.12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