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深圳首批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各自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公布了信贷业务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
这8家机构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微众银行、招联消金。
记者梳理上述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发现,机构主要涵盖营销获客(如信用卡汽车分期、信用卡家装分期、个人住房贷款、互联网贷款等)、担保增信、催收服务三类。
各金融机构还在公告中强调,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名单进行持续更新。请知悉相关信息可能发生变动,敬请通过我行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第三方合作机构信息。
另外,部分金融机构还进一步强调,欢迎广大客户对名单内合作机构进行监督,选择名单内合作机构开展合作或收到自称我行合作机构的催收信息时,仍应仔细甄别,注意风险,谨防上当受骗,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从深圳市银行业协会了解到,此次面向社会公布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是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益尝试;是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合作行为,协同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乱象,反对无序竞争的积极举措。
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问题是金融领域的一个突出乱象。如在今年7月15日,深圳约20家银行密集发布声明,称某贷款中介机构假冒合作方揽客。多家银行直接披露该贷款中介为鑫心惠邻(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该涉事机构在相关门店、附近小区电梯广告位打出“降息优化”“携手XX银行”等宣传广告,并声称多家银行为其战略合作伙伴,扰乱金融秩序。
非法贷款中介的常见“套路”包括:假冒正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之名进行身份伪装、以超低息费诱惑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虚假服务承诺等。而消费者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信用记录受损等风险。
近年来,监管部门大力打击金融“黑灰产”。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金融“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专项工作,重点打击贷款、保险、信用卡等重点领域的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不正当反催收等。
为加强规范和管理,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该《通知》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