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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01:43:20 股吧网页版
少见!擅自变更监事、高管,汇联通支付收罚单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余继超

  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汇联通支付”)因变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批准,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款10万元。时任汇联通支付法定代表人的陈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据悉,汇联通支付为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于2011年获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可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汇联通支付主要运营购物商城小程序,并承担ETC办理、加油卡售卖等业务。

  依据2024年7月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非银行支付机构拟变更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提交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受理、初步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决定。此外,无论是变更主要股东、业务类型,还是名称或注册资本,均有提交申请、监管审查步骤。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此次汇联通支付因高管变更未经审批而被罚,虽事由看似程序性,却凸显了部分支付机构在公司治理上的薄弱环节。这提醒所有持牌机构,合规不仅体现在反洗钱、资金安全等操作层面,更应贯穿于公司治理的全过程。此外,提醒支付机构应根据新规尽快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严格遵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监管要求,同时加强与属地监管部门的沟通,将公司治理合规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治理透明度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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