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01:50:50 股吧网页版
打破执行难!上海法院在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首次成功处置虚拟货币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据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9月16日消息,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涉刑事案件中虚拟货币变价处置工作作出规范指引。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指引要求,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上海市公安局的协同配合下,采用“境内委托、境外处置、闭环回流”方式,成功对9万余枚FIL币予以变价处置,为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的虚拟货币处置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在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是维护受损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如何应对刑事程序中查控在案虚拟货币的变价处置,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与传统财物相比,虚拟货币匿名性、跨境流通性和技术复杂性,使得现有处置方式面临多重难题。如何既遵守相关规定又提升刑事案件中追赃挽损的实际效果,是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面对这一前沿司法难题,上海法院从政策法规和操作路径方面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联合多单位,探索“全链条合规、多主体协同”的变价处置机制,即:人民法院将涉案虚拟货币委托先行试点的第三方机构处置;第三方机构提供履约担保后,将境外交易环节转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境外代理商,在香港证监会认证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不低于交易日前20日均价的价格协助完成境外处置环节。相关资金结汇转入人民法院案款专属账户,后续将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或者发还被害人,实现“境内委托、境外处置、闭环回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