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绝非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免罚牌”。近期,随着多家退市公司立案调查结果出炉,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之于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款数亿元,部分违规责任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财务造假到欺诈发行,从资金占用到违规担保,追溯退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等高管、中介机构均涉事其中,而监管部门的追责也层层深入,处罚力度绝不手软,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对违规资金“一追到底”,相关违法违规主体无法“一退了之”。
多位法律界人士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称,去年以来,新“国九条”、退市新规等制度相继出台,明确“持续强化退市监管”的相关要求。当前对退市公司的追责、重罚,实际上也落实了新“国九条”精神。对退市公司的严惩重罚,传递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强化着“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
财务造假处罚逃不掉
近两年,多家公司因长期财务造假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退市前,这些公司均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调查并未随退市而终止,近期一批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果出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重罚。
亿利洁能就是最新一例。9月12日,利能5(原“亿利洁能”“ST亿利”)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累计被罚约3.75亿元,时任亿利洁能控股股东亿利集团董事长王文彪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高管被分别采取10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尽管公司已于2024年7月因触发面值退市而终止上市并摘牌,但监管层的追责并未止步。调查显示,该公司从2016年至2023年8年间,通过虚构期货交易、虚增投资收益、虚记银行存款利息、虚构贸易业务等多种手段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
除此之外,针对亿利洁能调查并未因此次罚单落下而终止,监管部门还关注到亿利洁能控股股东亿利集团,据利能5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亿利集团立案调查。
华铁股份同样因为财务造假受到监管部门追责。今年8月,已经退市的R通达1(原“*ST华铁”“华铁股份”)收到监管“追罚单”,因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华铁股份、董监高人员累计被处以241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华铁股份2023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分别虚增存货5亿余元,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分别多计货币资金5200万元、6982万元。
资金占用“一追到底”
新“国九条”发布以来,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明确传达了“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对于退市公司遗留的资金占用问题,监管部门同样紧盯不放,通过多种措施督促相关方归还占用资金。
以退市龙宇为例,今年7月3日,公司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公司退市后,上海证监局持续推进案件调查。今年9月,上海证监局对退市龙宇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因虚增收入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等事项,退市龙宇及相关负责人被合计罚款3810万元。
同时,上海证监局积极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于7月7日对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连带还款承诺问题出具行政监管措施。据悉,目前相关方已归还4亿余元。
太安堂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也被监管部门紧盯。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通过诉中调解方式,督促资金占用方太安堂集团,以股权转让暨代偿方式,全额偿还了占用太安堂的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太安堂成立于1995年,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2024年4月,太安堂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决定太安堂股票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4日。
中介机构难辞其咎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其职责缺失为公司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同样难逃监管部门追责。
9月8日,广东证监局向中介机构下发2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粤开证券及两名项目主办人、中威正信及项目签字评估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中介机构双双受罚,这还得追溯到已退市公司太安堂2021年的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彼时,太安堂宣布出售其持有的康爱多47.35%股权,同时将所持康爱多4%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成都医云行使。但不到一年,该交易便宣告终止。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粤开证券作为项目的财务顾问,在接受委托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收入与利润的异常情况关注不足,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评估定价依据在引用前未履行必要的审慎核查程序;中威正信在项目中存在对康爱多历史财务数据的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不充分,未对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内容审慎核查,项目工作底稿存在多处错漏等问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梦祺向上证报记者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尤其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而言,退市绝不是终点。
上海证监局此前也表示,新“国九条”发布以来,上海证监局持续强化退市监管。对于退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一追到底”,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加大追责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同时,上海证监局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退得下、退得稳”。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日益完善,举措也更加多元,示范判决、特别代表人诉讼、支持诉讼、先行赔付等投保措施均有案例落地,为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