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微报9月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加速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和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能力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能够有效减轻驾驶负担、提升驾驶舒适性,已成为市场新车型的亮点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考量。今年1—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为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为62.58%,较上一年增加了6.5个百分点。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但也同步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产品性能缺乏统一基线。受感知方案、控制策略及交互逻辑差异影响,不同车企产品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混合交通、占道施工等复杂场景下的可靠性、稳定性差距显著,既易致用户误判功能边界、形成过度依赖,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二是营销与使用环节风险外溢。部分企业在宣传中滥用“高阶智驾”“零接管”等概念,刻意模糊“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界限,淡化系统局限,致使个别驾驶员放松警觉,出现长时间脱手、分心等危险行为,酿成伤亡事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此背景下,加快制定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底线标准、厘清宣传红线,已成为监管、行业与公众的普遍共识与迫切诉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工作,坚持“急用先行”原则,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UN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等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并紧密结合中国复杂道路交通场景,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分为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不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支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