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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8 04:07:10 股吧网页版
强化安全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将迎国标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针对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不同功能设置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方面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能够有效减轻驾驶负担、提升驾驶舒适性,已成为市场新车型的亮点和消费者选购的重要考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为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为62.58%。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规模化应用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包括产品性能缺乏统一基线、营销与使用环节风险外溢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法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复杂,应用场景繁杂多变。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加速落地应用的同时,也需要相应地进一步明确对系统、驾驶员等的管理要求,更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同车企系统在混合交通、占道施工等复杂场景下的可靠性、稳定性差距大,易导致用户误判功能边界,形成过度依赖。此外,部分企业滥用‘高阶智驾’‘零接管’等概念,模糊‘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界限,使驾驶员放松警觉,出现脱手、分心等危险行为。”赛迪研究院先进制造业研究中心汽车研究室主任朱钧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据悉,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相关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

  具体包括,明确功能性能要求,构建产品安全基线。例如,严格限定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要求系统只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激活。针对不同功能(如单车道、多车道、领航辅助等)设置了包括人机交互、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记录等在内的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

  提出过程管理要求,全面保障产品安全。在研发阶段,强化安全风险设计,“提前防风险”;在生产制造阶段,保障生产稳健性和可追溯性,“造得稳、能追溯”;在使用运行阶段,动态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实现“能监测、会上报”。

  此外,规范系统使用方式,引导合理安全应用。例如,标准要求系统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系统激活期间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并在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系统报警的前提下可控地退出激活状态。

  朱钧宇认为,该标准为L2级辅助驾驶系统划定清晰的安全基线,要求企业明确系统适用场景,避免过度宣传导致消费者误用。标准还统一“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这一名称,并强化对驾驶员状态监测,严格控制风险。标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车企夸大宣传、模糊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界限的行为,引导企业回归技术本质,注重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也让消费者清晰地认识到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只能作为辅助。

  刘法旺表示,标准明确提出“设计运行条件”的合规要求,要求企业必须明确告知系统的能力边界,如在什么速度、什么道路上才能使用,系统不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外被激活,防止系统功能被夸大宣传和误用滥用。此外,标准不仅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提出安全要求,也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提出安全保障要求。“通过建立统一的安全规范,有利于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引导我国汽车产业有序推进技术迭代与产品升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他说。

  根据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分成L0至L5六个等级。其中,L0为应急辅助,L1为部分驾驶辅助,L2为组合驾驶辅助,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为高度自动驾驶,L5为完全自动驾驶。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L2组合驾驶辅助”进行部署。根据要求,“组合驾驶辅助”中,驾驶人仍需要时刻关注驾驶环境,保持对车辆的控制,应对任何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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