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9 01:24:10 股吧网页版
四省高速路ETC歧视性收费涉垄断被查 货车司机迎同路同价
来源:南方都市报

  9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公布了一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多省高速公路ETC收费政策的案件,备受货车司机群体关注。

  根据通报,市场监管总局率先对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对使用外地ETC卡货运经营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问题立案调查。随后,又指导江苏、浙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本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类案同查。

  经查,2016年至2022年期间,安徽、江苏、浙江和广东的交通运输厅均实施了针对货车的ETC通行费优惠差别化政策。具体来看,对于持有本省发行的ETC卡的货车,各省份均提供了不同程度的通行费折扣优惠。

  安徽省对持有安徽ETC卡的货车提供8.5折优惠;江苏省对持有运政苏通卡的货车最初提供9折优惠,并在2018年底调整至8.5折;广东省对使用粤通卡的货车在部分高速公路上提供8.5折优惠;浙江省对使用本省发行的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在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上提供8.5折优惠。

  而对于持有外省发行的ETC卡的货车,四个省份均实施9.5折的基本优惠。

  在市场监管部门看来,上述行为通过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导致在提供同等服务的情况下,使用外地ETC卡的货运经营者承担更多成本,影响其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增加了货运经营者跨区域拓展业务和参与市场的难度,不利于商品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此外,《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建议,建议责令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改进相关政策措施,并督促江苏、浙江、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有关行为,推动做好整改。

  据悉,2025年3月至6月期间,安徽、江苏、广东、浙江四省交通运输厅陆续发文调整此前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本外地货运经营者实行同等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恢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