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获利210万元,证监会出手,当事人被没一罚五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韩家银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韩家银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0.13万元,并处以1050.63万元罚款。
2023年11月26日,相关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相关合作投资事项。上述事项是《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9月6日形成,公开于2023年11月26日。
2023年10月9日、10日,韩家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3年10月13日、11月6日,韩家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101264.14元。
证监会认为,韩家银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韩家银提出与相关联络接触和相关交易与内幕信息无关等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当事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相关交易行为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足以认定构成内幕交易,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韩家银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0.13万元,并处以1050.6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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