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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1 01:12:00 股吧网页版
“重大投资”前,精准买入!5人内幕交易,获利超400万!被罚没近2100万
来源:券商中国

  近日,证监会连续披露四则涉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案例,涉及五位自然人。这五人在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接触,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的细节显示,有两人沟通决策、筹集资金、新开户融资买入等均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最终,因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这五人的盈利被悉数收回,并被处以数倍罚款,合计被罚没2070.50万元。其中盈利最高的当事人韩某银被没一罚五,获利210.13万元,被罚款1050.63万元。

  同日披露四则内幕交易案件

  四则内幕交易处罚案例均于同一日被披露。由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涉案公司内幕信息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的发布、形成时间完全一致,因此不排除五位自然人内幕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为同一家。

  具体来看,2023年11月26日,相关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相关合作投资事项。这一事项为《证券法》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9月6日形成,公开于2023年11月26日。

  2023年10月9日、10日,韩某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3年10月13日、11月6日,韩某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10.13万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彭某华、揭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接触。2023年11月4日,揭某、彭某华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接触。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彭某华、揭某共同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101.47万元。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也联络频繁接触,其中,2023年10月24日双方存在联络。2023年10月30日,王某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34.63万元。

  魏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样交往密切,联络接触频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魏某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11月2日、11月16日均有联络。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魏某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54.81万元。

  盈利最高者被“没一罚五”

  尽管这五位自然人都提出了申辩,但经证监会复核其交易行为特征等,认为相关交易行为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均未采纳其申辩意见。

  比如在听证过程中,彭某华、揭某提出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有误、信息传递缺乏充足证据证明、案涉交易不异常、量罚明显偏重等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彭某华、揭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其交易行为,包括沟通决策、筹集资金、新开户融资买入等均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足以认定其构成内幕交易。

  最终,这五位自然人都因其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数倍罚款。其中,对韩某银没收违法所得210.13万元,并处以1050.63万元;对彭某华、揭某没收违法所得101.47万元,并处以304.41万元罚款,彭某华、揭某各承担一半;对魏某没收违法所得54.81万元,并处以164.42万元罚款;对王某没收违法所得34.63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上述五位自然人中,韩某银通过违法所得的盈利是最高的,同时也是罚没最重的,为“没一罚五”,对王某的罚款约为违法所得的4.33倍,其他人约为“没一罚三”。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呈现高压态势。根据证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2024年,证监会查办内幕交易案件178件、操纵市场案件71件,分别占比24%、10%。2025年上半年,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统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8件,其中内幕交易案件共计40余起,仍是仅次于信披违规的重点打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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