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规范治理。
9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民营企业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白皮书(2022—2024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通报该院近三年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案件审理情况、公司治理多发风险、举措建议及典型案例。
朝阳区作为北京市乃至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民营经济分量突出,全区民营企业数量达30万家,占市场主体总量约90%,覆盖商务、科技、城市建设、民生等各个领域,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2024北京民营企业百强榜”中,就有73家朝阳区企业入选。
白皮书显示,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类案件主要包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公司决议、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公司证照返还以及公司解散与清算责任等五类纠纷。2022年至2024年,朝阳法院共审结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类案件1525件。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人李增辉在通报会上介绍,从统计数据来看,民营企业作为涉诉主体占近三年涉公司治理案件的97.77%。
白皮书称,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当前部分公司治理仍存在缺陷并引发纠纷,甚至有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其中,请求变更公司登记案件数量增幅最高,占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类案件的35.74%,占比也不断上涨,反映出公司在登记事项变更方面存在较多的争议与矛盾。
例如,公司证照返还案件中,“名”为主张公司章、证、照,“实”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其余纷争利益还包括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商业博弈等,“审理时需平衡多重权益,事实认定、法律认定均较为复杂”。李增辉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一些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例如涉及科技创新类企业内部治理、涉知识产权出资、科技成果出资、员工股权激励等新类型的公司治理纠纷。此外,涉公司治理案件往往涉诉主体多样,利益纠纷复杂,存在同一家公司牵涉到多起关联诉讼的现象。
“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我们发现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以下风险较为突出。”据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王菁璐介绍,有的公司登记信息“名实不符”,挂名股东、高管引发责任纠纷,甚至导致公司经营异常;有的公司决议程序瑕疵,无召集权人召集、通知不当、表决比例不足等问题引发决策僵局,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有的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缺失,保管权责不清,交接不规范,易引发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纠纷;有的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出现权责边界模糊、隐名持股操控、监督机制失灵、离职人员管理疏漏等问题导致管理权失控;有的公司违法注销,股东对清算程序认知错误,简易注销虚假承诺、普通注销未通知债权人,面临“穿透式”追责。
王菁璐指出,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不仅是法律争议,更直接反映出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下的经营管理风险。
朝阳法院副院长徐东介绍“司法保护优化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四项机制”时表示,该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化“多元调解+速裁”机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创设“宜商朝阳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加强与区工商联等单位合作,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提供订单式普法机制,以及巡回审判和示范庭审机制。如前往CBD管委会开展涉外商事案件巡回审判,前往中关村朝阳园开展涉科技创新类案件巡回审判;依托“普法驿站”为民营企业送上“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包”等。
记者注意到,白皮书中还发布了10起涉民营企业公司治理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