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05:30:30 股吧网页版
应对下行周期 玻璃企业组合套保有妙招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韩乐

  2023年起,玻璃行业陷入“价格跌、库存高、利润薄”的困境。在基差走弱、波动率加大的市场环境下,传统经营模式难以应对“低估值+现货亏损”的双重压力。在前期的市场走访中,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期货+期权”组合策略成为众多玻璃企业破局的关键。

  产业下行周期:

  传统套保陷多重困境

  调研中,玻璃市场人士武延民向记者反映,玻璃行业产能错配与需求不足双重压力叠加,行业竞争加剧。

  这份对行业困境的感知,在河北正大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正大玻璃)期货部负责人崔彰那里也得到了验证。“2024年玻璃行业景气度持续下行,价格与利润双降,库存却大幅增加;2025年预计供应同比下降7%,但需求将随房地产竣工周期下行持续下滑。更关键的是,玻璃原片生产受窑炉特性与寿命限制,供应端存在刚性,企业不愿放弃产能指标的心态加剧了产能过剩。”崔彰称。

  武延民提到,在产业下行的特殊环境中,当企业已陷入亏损、玻璃现货价格屡创新低时,企业普遍顾虑“价格是否已触底”,担心套保后行情反弹(不仅未能规避风险,反而错失后续盈利机会),导致套保决策陷入犹豫。

  河北望美实业期货部负责人霍东凯也表示,当前下行周期中,“不套保,现货价格下跌将直接冲击利润;套保,又面临基差走弱的风险”。

  破局之道探索:

  “期货+期权”组合策略灵活应用

  面对传统套保的困境,“期货+期权”组合策略凭借“下行有保护、上行有空间”的核心优势,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新利器”。在受访企业看来,其核心价值在于:企业只需支付一定权利金,即可锁定价格风险,同时保留现货价格上涨时的盈利机会。

  在玻璃销售环节,玻璃企业通过卖出看涨期权,既能对冲现货价格下跌风险,又能通过权利金收益增厚利润。

  以正大玻璃为例:玻璃期权上市首日,该公司卖出 FG409C1820期权,获得26元/吨权利金,在价格下跌后平仓,成功对冲部分生产成本;2025年5月玻璃现货市场低迷时,公司针对6000吨库存,在玻璃FG2507合约的1040元/吨、1060元/吨、1080元/吨价位时卖出看涨期权,待权利金降至0.5元/吨时平仓,总计盈利5.3万元,有效优化了现货成本。

  纯碱是玻璃生产的核心原料,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企业成本。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正大玻璃通过“期货套保+期权优化”的组合,重构了纯碱采购与库存管理模式,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采购渠道升级。在碱厂直采与传统贸易商采购基础上新增期现商点价、期货套保渠道,通过多渠道比价采购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库存管理灵活化。“期货工具应用前,公司纯碱最低库存8000吨、最高1.5万吨;纯碱期货上市后,最低库存降至0.3万吨。公司在保证生产稳定的同时,大幅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崔彰称。

  风控体系筑基:

  推动行业向“主动管风险”转型

  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期货+期权”组合策略的有效应用,离不开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支撑。以正大玻璃为例,其构建了覆盖“决策—执行—监控—反馈”全流程的风控机制。

  据崔彰介绍,决策层由决策小组审核投资方案,同步反馈风险情况,确保策略符合企业整体经营目标;执行层由工厂(现货端)负责日常生产与库存管理,市场研究员(期货端)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及时提出风险预警与操作建议;监控层则由风控经理推进内控目标落地,合规部门强化全员合规意识,通过日常巡视与实时监控,防范操作风险;反馈层通过信息闭环机制,及时将现货经营、期货操作的风险情况反馈至决策层,动态调整策略,确保风险管理的灵活性与有效性。

  “期货+期权”组合策略的普及,不仅帮助玻璃企业渡过行业低谷,更推动行业发生深层次变革。一方面,一些玻璃企业的成功实践,吸引更多原本对期货工具热情不高的企业主动学习衍生品知识,形成“企业参与—市场活跃—功能提升”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工具应用深化,企业愈发重视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为行业整体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期权工具推动玻璃行业从‘被动抗周期’转向‘主动管风险’,套保组合已成为产业风险管理的‘标配’—— 这不仅是风险对冲的工具,更是玻璃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支点。”受访企业普遍认为,尽管当前玻璃产业仍面临“长路漫漫”的挑战,但随着“期货+期权”组合策略的深入应用,以及企业风险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行业终将走出低谷,迎来美好的未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