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联合农商行被罚437万 涉多项违规行为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9月23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罚单显示,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及支付终端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采取防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437万元。
该行时任网络金融部部长崔某铭,被罚款2.5万元;时任运营管理部部长王某君,被罚款1万元;时任阿城支行信贷管理部部长许某巍、时任阿城支行信贷管理部综合员由某硕,分别被罚款8万元。
此外,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冰城支行、建设支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35万元;大岭支行也因同样原因,被警告并罚款4.85万元;大用支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双城支行、阿城支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