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加快算网存用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到,释放用算需求。支持武汉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城市;襄阳、十堰发展自动驾驶、智能座舱、“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宜昌发挥三峡绿电优势,坚持“以电育算、以算育数、以数育产”发展,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中继站”;鄂州市依托花湖国际机场,特色化布局智慧物流等创新应用。争取国家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中试服务平台建设,对单个重点平台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推动各市州在制造、农业、商贸、能源、交通、广电、医疗、教育、文旅、政务等重点领域的算力应用。省级财政2025年发放5000万元“算力券”,按照算力使用资源的10%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
其中提出,发挥我省光电子信息“独树一帜”优势,面向骨干网络传输、算力集群高速互联、6G前传与边缘计算、金融高频交易、自动驾驶等规模化应用场景,对接国家研发专项,推动光通信技术先行先试。推动100T超低延时“空芯光纤”、145GHz光电调制器、8英寸芯片晶圆、2Tb/s硅光互连芯粒、GPU芯片、车规级AI芯片、智能座舱芯片、下一代闪存、向量数据库等一批全国“首发”光通信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拓展我省光电子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自主计算产业集群。
湖北省加快算网存用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算力、运力、存力和应用协同发展,制定本措施。到2027年,全省算力总规模达到25EFLOPS,其中新建算力设施智算和超算占比不低于90%,建成省内算力互联互通平台体系,实现算力互联互通跨域调度,各市州算力互联网间5毫秒超短时延,深度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及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全省算力质效进一步提升,算力供需高效匹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连算成网、建用互促、绿色低碳的算网存用协同发展格局。
一、提升算力供给水平
(一)优化全省算力布局。按照国家算力布局要求,结合我省算力供需情况,科学布局“武宜襄·十”三大算力圈,建设中部先进算力集群,打造国家“东数西算”中继站、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鼓励武汉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算力中心,宜昌打造“算力之都”,襄阳、十堰打造区域算力高地。鼓励黄石、荆门、鄂州、孝感等市州拓展算力应用场景,引导算力赋能新兴产业发展。依托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探索空天信息技术与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前瞻布局天基算力网及太空算力中心,提供太空边缘计算服务。到2027年,全省形成布局科学、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辐射全国的多层次算力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湖北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打造多元算力供给体系。以武汉市及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集聚地区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结合市场需求,合规建设智算中心,提供低延迟、高可靠的智能计算服务。鼓励宜昌、孝感等市州优化升级超算系统,拓展高精度科学计算市场,推动“超算+智算”融合发展。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灵活部署边缘计算中心。形成全省“通用+智算+超算+边缘”多元算力供给体系。对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新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高性能计算等领域,新建且投入超过2亿元的创新基础设施,按照建设费用或对外有效服务费用的10%给予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数据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湖北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进异构算力适配。鼓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联合科研院所,开展DPU、GPU、ASIC等异构芯片算卡之间的通信适配工程化研究。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组建创新体,开展不同算力芯片混合调用。鼓励智算中心联合人工智能企业共同建设训推一体化异构智算平台,推进训推算力一体机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国产算力能力提升和应用场景普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推动算力高效调度
(四)建设算力互联互通平台。依托重点企业联合算力建设单位,建设湖北省算力互联互通平台,提升武汉算力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统一算力标识,推动不同算力服务主体间使用统一调用接口和通信协议,增强算力资源可调用能力,提高算力利用率。积极对接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到2027年,形成全省“1+3+N”的平台体系(即1个省级、3个“金三角”区域分平台、N个行业平台)。(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局、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湖北大数据集团,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推进全光网络升级。推进“双千兆”网络向“双万兆”网络演进升级,构建市级高速低延时运力底座,部署干线400G和城域800G高速光传输系统,推动大带宽、低时延的OTN全光接入网络覆盖全省17个市州。统筹建设算力中心直连网络,推进区域数据中心与国家枢纽节点间确定性、高通量网络建设,降低数据绕转时延,建设我省跨区域、多层次算力高速直联网络。力争实现我省“算力圈”城市内1毫秒、市间3毫秒及各市州算力互联网间5毫秒超短时延。按需建设武汉、宜昌、十堰等市州数据中心集群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主要城市的直联专线网络,提升算力跨省服务能力。到2027年,算力灵活调度(SRv6)节点占比达到90%,算力全光调度节点占比100%。(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强化智算产业支撑。发挥我省光电子信息“独树一帜”优势,面向骨干网络传输、算力集群高速互联、6G前传与边缘计算、金融高频交易、自动驾驶等规模化应用场景,对接国家研发专项,推动光通信技术先行先试。推动100T超低延时“空芯光纤”、145GHz光电调制器、8英寸芯片晶圆、2Tb/s硅光互连芯粒、GPU芯片、车规级AI芯片、智能座舱芯片、下一代闪存、向量数据库等一批全国“首发”光通信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拓展我省光电子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自主计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促进存算均衡协同
(七)推动存算协同互联。推动存储和计算协同发展,引导合理配置存算比例。对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重点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探索开展数据运行质量分析和优化提升评估,推动数据在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之间的高效流动。对新建数据中心项目,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监管,市域内已有建成投用1年以上数据中心,且整体上架率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新的数据中心项目。(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智能化升级。鼓励数据中心建设主体加大先进存储技术的部署应用,实现存储闪存化升级。鼓励市场化专业力量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项目纳入我省绿色产业项目库予以支持。鼓励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中碳登)和湖北碳交中心联合科研院所,探索开展数据中心碳效模型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纳入湖北试点碳市场管理,以市场化机制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到2027年,全省先进存储占比达到40%以上,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
(九)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依托工信部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分平台,建设大模型开源社区系统,推进模型、系统、数据、场景等核心环节开源开放。聚焦“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轻量化的行业模型,推动大模型向智能体演进。每年评选若干个工业领域专用模型,按照研发费用的8%给予牵头研发单位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各市州在工业、医疗、教育、交通、文旅、城市治理、水源保护等领域率先打造一批通用大模型、垂直行业应用大模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释放用算需求。支持武汉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城市;襄阳、十堰发展自动驾驶、智能座舱、“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宜昌发挥三峡绿电优势,坚持“以电育算、以算育数、以数育产”发展,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中继站”;鄂州市依托花湖国际机场,特色化布局智慧物流等创新应用。争取国家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中试服务平台建设,对单个重点平台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推动各市州在制造、农业、商贸、能源、交通、广电、医疗、教育、文旅、政务等重点领域的算力应用。省级财政2025年发放5000万元“算力券”,按照算力使用资源的10%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湖北大数据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优化算力发展生态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作用,全面深化中小企业商业价值、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为企业提供“轻资产、宽信用、便利化”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算力专属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人行湖北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开展算力设施和服务运行、安全、性能和质量等监测,增强算力互联互通运行安全能力,提供网络数据安全人才培训、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等服务。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督促重要算力及数据中心网络设施采取双节点、双路由配置,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建立热备双活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电力碳效利用水平。按照国家算力布局要求,支持宜昌、十堰等市州率先打造绿色低碳算力中心,鼓励各市州推动算力(数据)中心与新能源企业协同开展“源网荷储”电力保障,建立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形成“算电一体”的新型供能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加快高能效、低碳排的算网存设备部署,降低算力(数据)中心用电能耗比(PUE)。(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涉及具体政策的实施细则按项目申报指南执行。各支持项目可根据每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