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23:18:30 股吧网页版
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释放智能机器人等产品消费潜力 数字消费迎来政策“大礼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等方面提出举措。

  《意见》指出,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

  洪略全球智库理事长、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数字消费更多地是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动消费转型升级。通过创新消费业态和场景,链接供需双方,从而扩大消费市场空间。

  “数字消费是消费的新增长点,也是消费的新领域和新动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国数字经济、数字平台发展迅猛,数字消费成为支撑内需非常重要的领域。推动数字消费,不仅能挖掘消费潜力,还可以实现稳增长和稳就业。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围绕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意见》指出,扩大数字产品消费。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等相关场所,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工作,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推动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利用服务网点电子地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提升诊疗效率,改善就医感受。

  记者注意到,2024年我国数字消费规模超6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5%,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3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6.8%。

  张建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数字消费在我国服务消费中的占比还不算高,但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未来有非常大的增长空间和潜力。“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创造公平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隐私和消费者权益。这需要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

  记者梳理发现,围绕推动数字消费发展,我国已经出台了若干政策。去年,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将提升数字消费纳入促消费整体工作框架,在健全市场规则、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数实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形成地方特色鲜明的标志性成果。

  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

  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物流是重要一环。《意见》指出,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在研发创新、新品准入、产品试用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建设。引导电商平台加强履约一体化体系建设,联合实体店提升末端配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徐洪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当前,我国消费结构正发生变化,单纯的物质消费相对稳定,但服务消费空间巨大。如何让服务消费快速发展,服务内容、规模和质量十分重要。“从硬件来看,物流体系要畅通,不仅村村通公路,还要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需要配套建立相应的标准。”

  “激发数字消费潜能,需要物流的配套,金融的支持,以及高效、便捷、智能的支付体系等。”张建平认为,这些支撑体系对数字消费的发展和繁荣非常重要,尤其要与数字平台的建设高效协同在一起,支撑数字消费的成长。

  记者注意到,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依托数字人民币智能化、数字化服务优势和无障碍、适老化服务能力提升数字消费支付便利度。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需求,做好适老化、国际化等服务安排,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持续优化消费支付体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