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9月24日,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更大力度促进服务出口,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政策措施》包含用好用足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出口、增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优化服务出口零税率申报程序、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精准度、完善保税监管制度、便利人员跨境往来和入境消费、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提升服务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知识产权转化交易、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加快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以及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13项具体措施。
具体来看,《政策措施》提出,深化与相关保险机构的服务贸易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服务出口认定的业务指导。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结合企业收结汇特点和需要提升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结合服务贸易有关特点,提升承保和理赔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拓展保单融资增信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在加快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方面,《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适应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等建立国际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面向各类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此外,《政策措施》提出,有序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服务类企业作为成员企业加入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集团内资金调配。持续推进服务贸易结算便利化,指导银行优化诚信合规企业的跨境资金收付手续。对于境内外长期合作的企业间发生的小额、高频服务贸易业务,鼓励银行优化审核方式,提升资金结算效率。
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中介组织作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争端解决、仲裁调解等法律支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制订并定期更新《国际服务贸易知名展会名录》。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境外办展,培育境外自主办展品牌,助力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