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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5 09:29:23 股吧网页版
行情热了,经纪业务罚单也多了,基金销售未用统一推介材料也被罚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9月25日讯(记者高艳云)又有多张经纪业务合规罚单被集中开出。

  9月24日,四川、山东、贵州三地证监局披露共计4张罚单。其中,证券从业人员蒋亮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山东)济南分公司及魏逸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邹文瑾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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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罚单显现了证券行业无证销售基金、违规宣传、委托非经纪人招揽客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并承诺收益等合规问题。

  在当前市场活跃度回升、投资者入市意愿增强的背景下,券商违规罚单向经纪业务领域聚集,就今年8月全部14张券商罚单来看,都集中在经纪业务领域。

  罚单涉及3家券商

  4张罚单影响到3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山东)、银河证券、华西证券。从罚单内容看,三类违规行为具有高度代表性,即无证销售与违规宣传、委托非经纪人招揽客户、接私单与承诺收益。

  中信证券(山东)济南分公司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形,个别员工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时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反映出分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管理不到位。

  具体来看,魏逸凡在中信证券(山东)济南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前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且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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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显示,2020年8月18日,魏逸凡在中信证券(山东)执业,2025年7月25日,魏逸凡的执业登记类别由此前的“一般证券业务”转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执业机构仍为中信证券(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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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文瑾在银河证券贵阳长岭北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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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亮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以及承诺收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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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单并未披露蒋亮所在的从业机构,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显示,名为“蒋亮”且在券商从业人员仅有一人,于2019年1月22日在华西证券执业,登记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目前登记状态为正常。

  8月罚单全集中于经纪领域

  上述罚单涉及无证展业、违规招揽、私下接收客户委托及承诺收益三类违规行为,均为经纪业务领域。去年三季末以来,随着市场持续向好,券商业务违规罚单趋势在向券商经纪业务集中。

  以今年8月监管披露罚单来看,券业监管罚单有14张,全部集中在经纪业务,其中,代客操作4次、违规招揽客户3次、信息报送3次、适当性管理2次、销售非公司代销的私募基金2次、费用管理2次、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行为1次、绩效分配1次、其他1次。

  当前监管处罚正呈现两大趋势。其一,追责范围更趋全面,处罚对象覆盖分支机构与总部管理层,普遍采用“分支机构追责+总部问责”与“机构+负责人双罚”的双重模式,实现责任层层落实。其二,追责范围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扩展,重点针对潜在违规风险进行规制。

  例如,近期有券商仅因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便遭到监管处罚;另有券商则因涉及“可能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及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被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案例中,涉事行为均停留在“隐患”或“潜在影响”阶段,尚未构成确定性违规,但仍被纳入监管处罚范畴。

  面对频发的经纪业务违规,有业内合规专家指出,券商需从三方面加强内控:一是建立清晰的业务操作与报备清单,明确禁止行为与报告路径;二是强化员工持续培训与考核机制,特别是对新入职及转岗人员;三是借助技术手段监控异常交易与宣传行为,例如通过语音识别、文本审核等方式提前识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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