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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5 22:49:31 股吧网页版
商务部连发两号公告 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进行反制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高雅

  9月25日晚,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52号和第53号公告,分别公布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以及公布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第52号公告称,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倾销。同时,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呈下降趋势,对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和抑制,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自墨西哥和美国进口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第53号公告称,根据墨西哥《国会公报》2025年9月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多项进口税的提案,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该措施将严重损害中国企业的贸易投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对原产于墨美的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调查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发起反倾销调查有两种情形,一是应相关产业申请发起调查;二是由调查机关依职权自主发起调查。证据显示,墨西哥和美国对中国出口的碧根果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由于中国碧根果产业集中度低、涉及种植者多,中国调查机关在掌握立案所需充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自主发起调查

  发言人称:“接下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根据第52号公告,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调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6年9月25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

  该公告注明,该案的调查范围为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鲜或干的碧根果,被调查产品名称为“鲜或干的碧根果(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英文名称为“Carya illinoensis”,产品描述为“鲜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实为原料,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无论是否去壳或去皮的主要供人类食用的坚果”。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利害关系方应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该公告说明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布调查问卷

  《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运作、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估算的倾销幅度及核对单等内容。《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生产者基本情况、国内同类产品情况、经营和相关信息、财务和相关信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被调查产品贸易和相关信息等内容。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公告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对墨西哥的贸易投资壁垒调查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答记者问时介绍,中方认为,在当前美方滥施关税的背景下,各国应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绝不能因为他人胁迫而牺牲第三方利益。

  “墨方单边加税举动一旦落地,即便是在世贸框架内,也会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相关贸易伙伴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墨营商环境的确定性,降低企业对墨投资的信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发言人称,为坚决维护中国相关产业利益,商务部决定依据《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就墨西哥拟对华提高进口关税等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根据第53号公告,贸易投资壁垒调查案的被调查措施为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的相关措施,具体涉及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服装、塑料、钢铁、家电、铝、玩具、家具、鞋类、皮具、纸及纸板、摩托车、玻璃等产品类别此外,墨西哥近年来采取的其他涉及中国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第53号公告显示,该案应当自立案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公告提示,利害关系方对立案相关问题的评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公告称,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按照保密资料处理,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本次调查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包括中国国内产业、企业在内受墨方措施影响的各利害关系方积极参与调查。商务部将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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