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目前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推出“租满送车”“以租代购”模式,即租车满一定期限后,再将车辆过户给租车人。这种模式看似门槛低、灵活度高,但多名消费者反映遇到了“坑”,租车时对方满口承诺,只谈优点,但在实际用车、退车过程中却设下诸多限制,退租或维权困难重重。
所谓“以租代购”,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表面上看,汽车租赁公司与租车者是一种合同关系,但实际上,汽车租赁公司在玩更多套路:先以话术“诱导”租车者签订“以租代购”协议,承诺交满一定时间租金后可随时退车,但当租车者提出退车,租赁公司则翻脸不认之前承诺,且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车。
这种“以租代购”的套路,既涉及小汽车也涉及货车。部分消费者因“租赁期内想退就退,不退还能得车”“征信存在问题无法正常贷款”,对“以租代购”有需求,而部分商家看到了商机,通过“以租代购”来获利。
如果说商家以诚信态度、规范合同经营“以租代购”业务,这未尝不是好事,既创新了汽车租赁业务、销售业务,也满足了消费者需要。然而,部分商家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围绕“以租代购”玩起套路,除了通过话术误导、欺骗租车者外,有的还直接在合同里“做文章”。这些行为,无疑侵害了租车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然而,当租车者退车不成、想维权时,却面临重重障碍,因为“合同里全是对公司的保护条款”,耗费时间、资金也很难打赢官司,只能被汽车租赁公司“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套路里,汽车租赁公司事前明显进行了利己、周密的设计,而租车者则是稀里糊涂中圈套。这表明“以租代购”交易信息不对称,租车者吃了哑巴亏。
因此,所有对“以租代购”有需求的消费者,亟需汲取汽车租赁公司套路租车者的教训:首先,不要轻易相信商家“随时退车”等口头承诺;其次,要对租车合同详细研读,必要时请教法律人士;再次,要对汽车真实车况了如指掌,避免埋雷。另外,还要懂得收集相关证据,便于日后维权。只有消费者变强大才能避免上当。
从执法和监管角度来说,要对套路化“以租代购”进行专项整治,譬如,规范以租代购合同是防范商家侵权的重要一环;对消费者加强精准普法提升“免疫力”也不可或缺;积极受理投诉、定期发布风险提示也有现实意义;对涉嫌欺诈的,要为受害者撑腰,让侵权付出代价。总之,别让套路化“以租代购”变成汽车销售之道。
简言之,对于“以租代购”,法无禁止即可行,但如果暗藏坑人套路,特别是租车者“租车刚10天就损失10万元”等恶劣现象,则要依法严厉打击。这需要消费者、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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