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新通报216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具体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共216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2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沂市兰山区汶江便利店销售的线椒(辣椒),因氧乐果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二、单县王德奖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沃柑,因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三、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白芸豆,因噻虫胺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四、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销售的香酥煎饼(黑米花生味),因初检结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含量超标,复检仍不合格,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五、汶上县乾发超市销售的豆角(豇豆),因倍硫磷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六、巨野县龙堌镇谢春超市销售的爆皮丸子(芒果味)(植物胶型凝胶糖果),因违规添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七、宁津县国勇副食门市部销售的甜椒,因噻虫胺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八、平阴县尤玉智食品店销售的片甲不留(调味面制品),因违规添加诱惑红,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九、夏津县于慧蔬菜销售店销售的山药,因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莘县国燕副食综合超市销售的土豆,因毒死蜱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一、交运购物广场(鱼台)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酱,因黄曲霉毒素B含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二、济南双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因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三、淄川区玥溪餐饮店销售的自制油条,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四、费县辰鑫综合批发超市销售的葱,因噻虫嗪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五、薛城区胡安静百货店销售的白芷,因违规添加二氧化硫残留量,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六、博兴县嘉家多超市销售的山药,因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七、芝罘区孟鑫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与噻虫嗪的残留量均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八、青岛蓝港海鲜厨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水路店销售的海蜇皮(即食),因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十九、成武多喜士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胡萝卜,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二十、潍坊高新区好易购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葱,因噻虫嗪残留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二十一、济宁经济开发区五和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碟,因检出大肠菌群,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二十二、福山区清洋果子果蔬店销售的原味散瓜子,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含量超标,被查处为不合格产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