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但相关部门因不掌握信息,导致保护令有时无法落到实处,怎么办?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嘉定区法院建设了“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并将数据信息上传至大数据中心,供市妇联查询,协力打造反家庭暴力协调联动机制。今天(25日),上海一中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中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详细介绍了上述机制及成效。
白皮书透露,上海一中院辖区7家基层法院在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间,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77件,其中涉及成年女性保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142件,占80.23%,涉及未成年人的28件,占15.82%。从时间上看,2019年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件,2020年11件,2021年9件,2022年18件,2023年34件,2024年52件,2025年上半年40件,签发数整体呈上升趋势。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多部门分工协同,共同构建全方位的社会救助网络。上海一中院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实的难点在于,法院与妇联等有关部门未能建立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致使相关部门因缺乏涉诉家庭暴力信息来源,难以与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形成有效联动。
因此,上海一中院联合嘉定法院建设了“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通过构建数据模型,排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家暴案件或家暴风险案件的具体信息,并将数据信息上传至大数据中心,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协力打造反家庭暴力协调联动机制。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房某在父亲过世后,以照顾母亲瞿某为由住进其家中。2023年7月起,因生活习惯差异巨大,双方矛盾冲突激烈,房某多次对母亲进行辱骂,严重侮辱人格尊严。为此,瞿某数次向居委会求助、拨打报警电话,但仍遭受长期精神暴力。瞿某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认为,对于房某骚扰、辱骂瞿某的事实有录音及报警记录为证,具有高度盖然性,故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房某以辱骂等方式对瞿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本案线索推送至市妇联后,工作人员迅速前往实地走访了解情况,联合区妇联、街道妇联、派出所、律师等多方力量,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在多方努力下,去年8月,这对母子就赡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房某搬离了母亲的住所,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截至今年6月30日,“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共筛查到522条涉家暴案件数据,向市妇联推送241件案件、270名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主要包括妇女、儿童、老人三类家暴受害人。市妇联收到数据后立即对所涉案件进行了全部排查,并将重点案件纳入“妇女维权驿站”项目,提供综合维权服务,取得了切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