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数字消费“硬设施”和“软环境”,更大限度激发数字消费潜力,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近日研究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9月2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发布会上用“数字消费”“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等几个关键词概括《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他表示,第一个关键词是数字消费,也就是促进数字消费提质扩量。数字消费是新型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从规模来看,据商务部测算,2024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23.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居民消费的44.2%。《指导意见》支持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内容高质量发展,通过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创新数字消费场景,释放多样化、品质化消费潜力。
第二个关键词是数字时代,也就是突出数字技术创新驱动。数字技术是数字消费的基础支撑和增长动力。《指导意见》围绕落实“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推进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引导数字化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数字消费创新活力。
第三个关键词是美好生活,也就是聚焦美好数字生活需要。数字消费是数字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指导意见》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持续创新数字产品与服务供给,聚焦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通过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服务,高质量打造智慧化服务应用场景,让消费者充分享受美好数字生活。
何亚东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指导意见》落地见效,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更大限度激发数字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