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近四成税收,四分之三的新增就业,80%的“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近三成的工业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超三成的增加值,民营企业在上海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并且还在显著提升。
9月25日,《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20日起施行。这是今年5月国家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以来,出台的民营经济地方立法。
“如何理解促进二字,我们理解是两个核心词,一个是保护,一个是激励。”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表示,上海的这部《条例》是结合实际需求在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基础上的细化实施。其中,是把“保护”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因此促进公平竞争的部分比国家法制定得更细,既有宏观性的解决,又针对民企调研和座谈中不断反馈的实际问题给出了应对。单从章数而言,上海的《条例》共11章,较国家法多了2章,特别强调了民营企业在获得融资服务和对外经贸两方面的保障,将这两部分单独成章。
破除隐形门槛和融资难题
在9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常江介绍《条例》时表示,上海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开放发展和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注重系统集成、衔接转化,通过立法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条例》共十一章八十八条,主要内容覆盖六个方面: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维护公平竞争;强化政策引导,激发投资活力;破解融资难题,构建多元融资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提升科创能力;优化服务保障,护航企业“走出去”;提升服务效能,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常江提出,上海首先将严格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其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开展配置要素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资源工作时,应当平等对待各类经济组织。另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强调平等设立交易条件。与此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对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在破解融资难题中,上海《条例》将强化信贷公平,并且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增量扩面。另外还将明确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组织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去”,上海《条例》明确,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拓展全球市场;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通关物流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优化跨境金融便利化措施,畅通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做好国际经贸合规建设工作,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全球化布局、拓展跨境服务功能。
下一步还要做6件事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民营经济呈现平稳向好态势,工业与服务业“双驱动”持续发力。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8%,高于同期全市3.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9%,高于同期全市2.4个百分点;出口与进口“双丰收”态势延续。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3.6%,占上海市比重近四成,创近十年新高;主体与税收“双开源”活力显现。实有民营经营主体约320万户,占全市比重超93%。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彦峰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下一步,还将从落实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沟通交流、优化运行分析、加强规划引导等方面入手,重点推进“6个一”工作,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6个一”工作分别是:推进落实好一套综合性政策措施,深化运用好一个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好一个常态化沟通机制,动态构建好一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库,研究建立好一套分析指标体系,谋划编制好一项专项规划。
为了切实回应企业关心关切,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上海发改委正在牵头从三个维度建立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包括:市级层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破除政企之间的信息壁垒,了解企业发展难点瓶颈问题;与各区发改委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围绕政策措施、法规起草、制定规划、运行分析等主题,分行业、分区域已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和现场会40余场次,让政策和规划制定更接地气;常态化办理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转办的民营企业问题诉求。
目前,上海正在分行业分领域动态建立全市代表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库,作为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数据底座”。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上海也在同步谋划开展首个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支持民营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强化自主创新、做优做强实业,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陈彦峰提出,开展民营经济规划编制工作对上海来说也是首次探索,目前该规划被列入“十五五”46项市级规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