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娃哈哈创始人宗氏家族的遗产纠纷案在香港再度进行聆讯。
此次聆讯主要围绕被告方(即宗馥莉及Jian Hao)在8月1日法庭裁决之后提出的上诉申请展开。
8月1日,该案件曾进行过一次聆讯。宗继昌三人于2025年9月1日提交了书面答辩以提出异议,被告方宗馥莉于2025年9月8日提交了答辩状。宗馥莉方不服原裁决,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法庭驳回宗馥莉方就2025年8月1日已作出的禁制令及披露令提起的上诉,但批准暂缓执行披露令,以等候宗馥莉向上诉庭提上诉。法院判决宗馥莉方须支付原告本次申请的费用。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1日,香港高院公布娃哈哈遗产纠纷案件聆讯结果: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则不得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账户任何资产。与此同时,宗馥莉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户口内的资产转至第三方的,被告亦需交代相关资料。
根据最新公布的判决书,被告于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于2025年9月1日提交反对书面陈词,随后被告于2025年9月8日提交答辩书。
可以看到,以宗馥莉为代表的被告人在上诉许可申请中罗列了五项理由,其中就包括对此前香港法院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冻结被告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以支持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的异议,香港高院法官在判决书中对被告提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一一解释,其坚持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待审判和充分的争论案例”。
不过判决书中也披露了另一重要信息,即“暂时搁置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以确保保全令的有效性,但明确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的审理。
最新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寻求暂时搁置披露令,等待他们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在考虑了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词后,香港高院法官决定批准暂时搁置披露令。

这里透露出来的两个信息是:作为被告,宗馥莉方将继续申请上诉;但在这期间,宗馥莉可以暂时不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等信息。
8月1日,“宗家三兄妹”与宗馥莉在香港的诉讼案件迎来判决。
判决书显示,宗庆后与宗馥莉曾签订一份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信托A”“信托B”“信托C”,合称为宗氏境外家族信托),信托A以宗继昌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信托C以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该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该信托总金额21亿美元。
上述信托为不动本信托,即信托资产继续在HSBC Hongkong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该信托设立预计以一个PTC(Private Trust Company)模式过渡到专业受托人阶段,在PTC过渡阶段,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信托过渡期结束之后(即进入专业受托人阶段),宗馥莉不再参与信托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来管理。初始信托财产完整交付之后,宗馥莉解除其责任。
判决书显示,“宗氏三兄妹”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宗馥莉处理存放在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还要求她告知上述账户的最新余额,并提供回溯自去年2月2日以来的“资产、收入和支出变动情况的完整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南方都市报、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