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的《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为加强前瞻性布局,优化鼓励探索、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强化对数创企业的发现和培育,《若干措施》从十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推动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出更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措施》直击当前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痛点,政策亮点在于建立多维度的保障体系,从数据、算力到创新、融资,全方位支持企业成长。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教育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委会主任陈晓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的举措针对性较强——以“数创企业培育库”构建“遴选—培育—落地”闭环,精准破解企业技术研发、数据获取、资金短缺瓶颈。效果上,短期可加速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涌现,长期则能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全周期资源支持,重塑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格局。
在朱克力看来,在数据要素利用上,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等,有望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让企业更容易获取关键资源,针对性解决数据获取难、成本高等问题。“数据券”“算法券”的发放,将有效激活数据要素市场,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为进一步优化投融资服务,《若干措施》明确,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融资支持相关内容的重点,在于资本市场包容性改革与信贷模式创新的协同。其价值在于为轻资产数字经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关键在于平衡创新效率与风险防控。”陈晓华表示,“中央引导—地方配套—市场参与”的多元资本供给体系,可有效适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未来需进一步提升上市审核效率,探索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工具激发资本活力。
朱克力认为,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从产业角度看,这有望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生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支持企业上市还能激发市场活力,带动更多资本投入数字经济领域。此外,当前政策面进一步聚焦对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升级。
“总的来看,当前发布《若干措施》兼具国际与国内双重意义。”陈晓华表示,在国际层面,为应对全球数字技术迭代加速与规则重构,需通过政策引导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国内层面,数字经济已成为稳增长核心引擎,是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的关键抓手。注重数字经济及企业培育,核心在于其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与技术扩散效应,能重塑经济增长范式,适配当前经济结构升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