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到“实施金融安全战略”。
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指出,总体看,“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指出,“十四五”时期,监管层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监管部门的首位主责,把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同时积极助力化解房地产和地方债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心将从应急性处置转向常态化防控,推动中小银行、房地产、地方债务三大领域实现深度化险转型,以增强经济中长期韧性。
中小金融机构实现“减量提质”
“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这与李云泽介绍的“十四五”时期“把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相呼应。
从具体举措看,监管层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重点地区“一省一策”形成改革化险方案,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在线修复、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实施。当前,无论是高风险机构数量还是高风险资产规模,都较峰值大幅压降,在金融体系中占比都比较小,风险完全可控,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
在加快推进改革转型方面,李云泽介绍称,总的方向是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年来,农信社改革蹄疾步稳,过半省份组建省级法人机构。城商行改革重组有序实施,股份制银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保险、资管等机构加快回归本源,功能定位不断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减量提质成效明显,区域布局持续优化。
据悉,“十四五”期间,监管层集中治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严肃查处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输送利益,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一批不法金融集团得到依法处置。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加强资金穿透监管,着力整治层层嵌套、空转套利,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同时,监管层积极助力化解房地产和地方债风险,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三大工程”提供资金支持超1.6万亿元,租赁性住房贷款年均增长52%。牵头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超过7万亿元,支持近2000万套住房建设交付,有力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严守不新增隐债的红线,依法合规对融资平台开展债务重组和置换,助力地方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风险防控进入新阶段
随着 “十四五”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风险防控的重点方向与策略也逐步清晰。《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下一步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方向依然在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和地方债。
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时指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上下统筹、分工包案、凝聚合力,全力处置高风险机构,促进治理重塑、管理重构、业务重组”,同时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7月,金融监管总局召开的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又提到,要进一步“统筹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并“扎实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李楠告诉记者:“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均属于长期存在的结构性挑战。自2022年、2023年以来,相关风险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并始终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的总体应对思路,已在多项政策文件中明确界定,当前政策框架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鲁东红告诉记者,随着风险形势趋稳,监管工作在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和地方债三大领域的重点将从应急性风险处置转向常态化风险防控与长效机制建设。在中小金融机构方面,监管重点将转向健全公司治理和推动转型发展。一方面,监管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通过强化股东资质和行为规范,避免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复发;另一方面,将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差异化发展和区域布局优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中小银行风险处置从“兼并重组”深化为“资本补充+治理优化”,通过股权试点、科技赋能提升内生能力。“中小银行处置不再简单‘关停并转’,而是以资本补充和公司治理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对于房地产,田利辉告诉记者,下一步化解风险的核心已从“保交付”升级为“构建发展新模式”。房地产领域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不仅保交楼,更通过租赁住房金融化、保障性住房体系完善,实现住房供给从“商品为主”向“保障+市场”转型。
鲁东红赞同上述说法,她分析称,金融支持将从缓解当前流动性压力,更多转向为“三大工程”提供长期资金,并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转型。
对于地方债,田利辉指出,地方债务化解由“防增量”转向“化存量”,用市场化债务重组和“发展中化债”路径,让优质资产收益反哺债务。“化债不再依赖财政兜底,而是通过产业振兴激活地方造血功能。”
鲁东红认为,前期严守了“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下一步的核心将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核心思路是“在发展中化债”,通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增强化债能力,并深入推进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
“上述转变彰显了政策的前瞻性,既解当下之困,更谋长远之效。它不是风险的简单延缓,而是发展模式的深刻重塑。未来,当房地产从‘高杠杆开发’转向‘高质量供给’,中小银行从‘风险点’成为‘服务源’,地方债务从‘包袱’变为‘动能’,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将真正实现质的飞跃。”田利辉说。
鲁东红认为,除了上述三大传统重点领域,还有四类潜在金融风险值得重点警惕。第一,数字金融领域的风险值得高度重视。随着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数字金融已从1.0时代迈向2.0时代,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在催生新业态的同时,可能带来网络安全、技术风险、数据安全以及监管套利等新型挑战,需要统筹创新与监管的平衡。第二,资本市场风险仍需关注。资本市场是各类风险的交汇地,虽然交易所市场债券违约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仍面临“外部输入性风险风高浪急,内部结构性风险水落石出”的双重压力。须警惕部分企业信用违约、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对市场稳健运行的潜在冲击。第三,跨境金融风险传导不容忽视。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须健全跨市场、跨领域、跨境的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外部冲击通过资本流动渠道影响国内金融稳定。第四,非法金融活动的变异与渗透风险。尽管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但非法集资、诈骗等活动借助数字平台、虚拟资产等新形态伪装重现,如假冒“科创众筹”“绿色投资”等名义开展违规融资,甚至捆绑房地产、城投项目进行虚假投融资。此类活动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可能成为风险跨领域传导的隐蔽通道,必须通过穿透式监管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