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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7 13:42:40 股吧网页版
百万资金“蒸发”!内地投资者香港遇汇兑骗局
来源:证券时报

  警惕换汇风险。

  “本以为通过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投资能放心,没想到栽在了‘熟人介绍’的换汇环节。” 近日,内地投资者蒋某向记者讲述了他在香港开户投资过程中,遭遇上百万元资金“蒸发”的经历。目前内地警方已以诈骗案立案。蒋某赴港维权时,仅获涉事业务经理出面安抚,公司层面至今未给出正式回应。这场跨境投资纠纷,不仅暴露了内地投资者跨境换汇的风险漏洞,也折射出跨境投资维权等多重问题。

24小时“快速换汇”藏陷阱

  2025年8月,蒋某计划通过香港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涉事公司”)投资总回报掉期(TRS)及场外期权产品。涉事公司官网显示,其持有香港1、2、4、7、9号牌照,受香港证监会严格监管,遵循监管法规。

  由于香港券商交易需以港币结算,蒋某需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入金。此时,该公司业务经理朱某主动提出“帮忙对接可靠换汇渠道”,并声称“换汇方是公司董事长的朋友,安全性绝对有保障”。

  据蒋某回忆,朱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三个内地银行账户——包含两个个人账户和一个公司账户,要求蒋某按“先看港币到账、再转人民币”的流程操作。“当时朱某说‘分批换汇更安全’,让我每次等对方把港币汇入我的香港汇丰账户,确认余额增加后,再转对应人民币到指定账户。”

  在24小时内,蒋某分4笔完成操作:对方每次“到账”后,蒋某通过内地银行向朱某指定的账户转入共计约147万元人民币。然而,当蒋某将最后一笔人民币转出后,却发现香港汇丰账户内此前“到账”的港币余额全部归零。“我赶紧问银行,才知道对方汇入的不是现金,而是远期支票,且在我转完人民币后,对方立即撤回了支票。” 蒋某说,此时他再联系朱某,对方的说法却彻底反转——先是称“换汇方已经失联”,随后改口“自己和换汇方不熟,董事长也不认识这个人,甚至没有对方手机号”。

  至此,蒋某意识到被骗,随即向内地警方报案,内地警方正式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此后,蒋某专程赴港找到涉事公司办公地点,却仅获朱某本人的口头安抚。“公司其他负责人始终不露面,也没有任何书面回复或解决方案。”蒋某说。

换汇环节藏多重违规多方责任待厘清

  记者梳理案件细节发现,此次纠纷中,涉事公司、业务经理朱某及换汇方的责任边界亟待明确,且暴露出跨境投资中的多重风险点。

  从法律与监管层面来看,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规。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证监会(SFC)要求,持牌券商员工不得介入客户的资金划转与换汇环节,尤其不得推荐非正规换汇渠道。香港某持牌律师向记者解释:“若朱某以‘公司董事长朋友’为由推荐换汇方,并提供个人账户,已涉嫌利用公司信誉误导投资者,属于违规行为;若其与换汇方存在利益关联,还可能涉及共同诈骗。”

  对于涉事公司的责任,前述律师指出:“根据香港监管规则,金融机构需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若朱某在工作中为客户介绍换汇渠道,且该行为与促成客户在公司交易直接相关,应视为职务行为,公司需对员工的违规操作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记者通过香港证监会官网查询发现,涉事公司具备开展TRS及场外期权业务的资质,但该公司是否建立了员工行为管控机制,为何允许员工介入客户换汇环节,目前仍未可知。

  值得关注的是,蒋某遭遇的“支票撤回”换汇模式,已成为跨境诈骗的新套路。业内人士透露,此类诈骗通常利用投资者对香港银行“支票入账即显示余额”规则的不了解——香港银行收到支票后,会先将金额计入客户账户余额,但需待支票兑现后才完成实际资金划转;诈骗方正是利用这一“时间差”,在投资者转出人民币后立即撤回支票,导致投资者“两头空”。

跨境维权难在哪?投资者需警惕三大风险

  蒋某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增加,类似“换汇陷阱”“券商兑付违约”等纠纷频发,但投资者维权往往面临“两地监管协调难、证据收集难、执行难”等问题。

  从维权途径来看,内地投资者在香港遭遇投资纠纷,可通过三大渠道维权:一是向香港证监会投诉,要求对券商进行调查;二是向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申请赔偿;三是在香港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均存在门槛。“香港法律程序复杂,投资者需聘请香港律师,且诉讼成本较高;若涉案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即使胜诉也难以执行。”上述香港持牌律师表示。

  针对此案,内地警方虽已立案,但跨境侦查需依赖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作。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及业内专家也提醒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警惕三大风险:

  •   一是非正规换汇风险,根据内地外汇管理规定,个人每年仅有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通过个人账户私下换汇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罚款;

  •   二是券商员工误导风险,切勿轻信券商员工推荐的“第三方换汇渠道”“熟人介绍”等,换汇应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   三是复杂产品风险,TRS、场外期权等产品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结构,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避免盲目投资。

监管呼吁:加强跨境协作,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针对日益增多的跨境投资纠纷,业内呼吁内地与香港加强监管协作,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一方面,建议两地监管部门建立跨境投资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简化证据交换、案件协查流程,提高跨境维权效率;另一方面,香港证监会应加强对持牌券商的员工行为监管,要求券商建立严格的员工行为准则,禁止员工介入客户资金划转环节,并对违规券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内地投资者,中国外汇管理局此前也多次提醒,个人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切勿参与“地下钱庄”“私下换汇”等非法活动;投资境外金融产品时,需选择合规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避免因“轻信熟人”“追求高收益”而陷入诈骗陷阱。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尝试通过邮件联系涉事公司了解案件进展,均未获回复。蒋某表示,他将继续通过香港证监会投诉,并考虑在香港提起民事诉讼,“希望通过我的经历,提醒更多投资者警惕跨境投资中的风险,也希望监管部门能重视此类问题,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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