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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7 23:52:00 股吧网页版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8起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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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林月摄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阮琼通讯员王虎涛实习生林月)9月26日,黄石市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新闻发布会。

  会上,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8起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刑事、执行、破产等领域,展现该院在保护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护航新质生产力方面的司法导向。

  合理突破商标承继范围守护“老黄石回忆”

  ——“锦江之星”诉锦江宾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锦江之星”系中国知名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申请注册“锦江之星”商标,经过多次转授权,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之星公司)取得该商标独占使用权。而锦江宾馆原系黄石市糖酒公司于1997年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黄石市锦江宾馆,历经改制和多次转让后,由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书面确认赵某可沿用“锦江宾馆”字号,赵某2016年注册个体工商户黄石港区锦江宾馆(以下简称锦江宾馆),继续在原址营业,该宾馆28年间虽几次易名但未离故址,“锦江”标识的使用早于案涉商标申请日。2023年,锦江之星公司特许经营酒店入住黄石后,发现相距不足千米的锦江宾馆也在经营相同业务,且使用“锦江宾馆”字样和“锦江”标识。锦江之星公司随即固定证据并起诉锦江宾馆,主张锦江宾馆傍名牌构成侵权,要求赔偿损失30万元。

  大冶法院经审理认为,扎根黄石近三十载的“锦江宾馆”实为独立发展的企业名称,使用“锦江”标识始于1997年,比锦江之星公司据以主张权利的案涉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早一年有余。锦江宾馆持续经营已形成较为固定的客户群,具有区域性影响力,使用范围严守原经营场所开展住宿服务,未向其他区域或业务领域扩张使用“锦江”标识,亦无授权他人使用行为,符合“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的法律规定。故锦江宾馆使用“锦江”标识的行为符合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条件,不构成对“锦江之星”这一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侵害。大冶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锦江之星公司的诉讼请求。

  28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柔性执行助力濒危企业脱困重生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黄某某等与被执行人黄石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案情简介]

  2022年底,本该交房的黄石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某房地产公司)因案涉房屋所在项目人防、消防等工程未达标不能按期交付,王某某等购房者将黄石某房地产公司起诉至黄石港法院。2023年11月之后,黄石港法院陆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支付28名购房者违约金共计85.5万元。判决生效后,黄石某房地产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等依法向黄石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黄石港法院了解,黄石某房地产公司涉案房地产项目是黄石招商引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程项目,关联购房者、建材供应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众多主体,利益冲突十分突出。该企业一旦被强制执行,信誉必将受损,由此更会激发连锁效应,让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为此,黄石港法院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地方党委,多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组成专门的团队办理该系列执行案件。通过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黄石港法院充分研判了该系列案执行风险,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推进执行。一方面疏导申请执行人情绪,希望给予企业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同时依法灵活查封被执行企业名下房产。另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表明其当前的经营困难并非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理由,帮助企业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兼顾企业经营现状,暂缓将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2024年4月10日,经过黄石港法院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黄石某房地产公司分批次、分阶段履行义务。同年6月30日、7月16日,黄石某房地产公司分别将77.5万元、8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案款账户,28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随即拿到全部执行款项,案件圆满执行完毕。该企业也成功避免信用危机,及时获得银行融资贷款化解了债务风险。同时,黄石港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前置工作,对该企业涉及的另外20余起正在审理的同类案件进行前置调解。该企业明确承诺,将配合法院有序向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破解“实质合并重整密码” 两家企业合并重生

  ——大冶金湾实业与金湾酒店合并重整案

  [案情简介]

  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酒店)是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实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位于大冶市东风东路繁华地段。两公司分别于1997年、2005年注册成立。2019年3月,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两公司资金链断裂,爆发系统性债务危机,被迫停止经营。众多债权人怨声不断,纷纷起诉到法院,矛盾一触即发。

  因金湾实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2年9月,大冶法院将涉及金湾实业的执行案件移送黄石中院进行破产审查,黄石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后,于2023年2月裁定该案由大冶法院审理。2023年5月,金湾实业的关联企业金湾酒店也向大冶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大冶法院根据金湾酒店的申请,裁定受理金湾酒店破产重整,并指定金湾实业公司清算组担任金湾酒店管理人。同年6月,大冶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及提交的证据,裁定对金湾实业公司、金湾酒店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为全力挽救濒危企业,大冶市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破产重整工作协调小组,大冶法院成立工作专班,“一把手”担任审判长,先后召开专题调研会16次,联合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设计融资模式、搭建重整融资平台,为重整管理人12项事项开启“绿色通道”。

  2023年8月22日,大冶法院召开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会议高票通过合并重整方案和债权人债务清偿方案。大冶法院高效完成合并重整债务清理和清偿工作,普通债权的绝大部分受偿率高于8.8%,其中56户5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全额受偿,31起涉诉涉执案件得到及时化解。

  府院联动巧破局闲置纺机厂崛起10亿科技园

  ——黄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情简介]

  黄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纺机)的前身是原黄石纺织机械厂,曾获“印染机械,首推黄石”的美誉。2002年以后,在市场浪潮冲击下,黄石纺机虽屡次进行改革,但难挽颓势。截至2024年6月,公司因长期停产导致被申请执行案件标的额达3327万余元,欠缴税费7318万余元,53处土地厂房均被抵押查封或轮候查封。2024年8月7日,黄石中院受理了对黄石纺机破产清算的申请,同年9月3日,指定下陆法院审理该案。

  下陆法院与区政府果断启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政府主导协调+法院主导程序”的破产联动机制。不到一个月,清算组便完成厂区20余户租赁户腾退,引导投资方将256亩厂区的开发纳入区域经济规划。下陆法院还指导清算组采取“打包拆零+多凭条推介”的组合策略,使存货处置溢价率达61%。与此同时,还指导清算组创新资产保值增值模式,对47户租赁户采用“不定期租赁”续期机制,通过“上门清债+优先清偿”模式,实现17名留守职工及709名退休人员的社保、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一站式”化解。通过先行调解、诉讼调解、依法裁判等方式迅速解决了承租户的迁移问题,为投资方黄石山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如期进驻提供了最干净的破产资产。

  随着黄石山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顺利入驻,一个建成后年产值超10亿元、带动300人以上就业的现代科技产业园正在崛起,该产业园成为下陆区乃至黄石市产业升级的新标杆和强劲增长点。

  “期转现”贯彻善意理念 “放养鱼”助力营商环境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黄石分行与被执行人大冶某置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案情简介]

  原告某银行黄石分行与大冶某置业公司等十一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黄石中院依法保全查封了置业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大冶市的88个在建工程(期房)。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截至2021年8月4日,某置业公司等十一被告连带清偿某银行黄石分行贷款本金1.23亿元、利息1751.93万元、罚息601.29万元、复利85.64万元及后续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等。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过程中,黄石中院经现场核查发现诉讼财产保全的88个在建工程(期房)已竣工且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办理后,涉案在建工程市场价值将产生较大幅度变化,若仍对上述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将导致超标的查封。按照涉企执行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要求,对超标的查封在建工程予以解封后,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期房”转换成“现房”,并由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黄石分行选择其中与其申请执行标的额相当价值的部分“现房”予以重新查封。嗣后,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执行法院将涉案88个在建工程(期房)办理“期转现”,转换为70套商业用房,并对该70套商业用房予以重新查封。后经司法评估,涉案70套商业用房市场价值为3.3亿元,较诉讼财产保全时涉案在建工程市场价值大幅增加。此时,黄石中院再次协调双方当事人保留了70套商业用房中的33套予以查封,解除了剩余37套商业用房的超标的查封,并随即启动第一轮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涉案财产在第一轮流拍后,经黄石中院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流拍的上述33套商业用房中的20套以物抵债给该案申请执行人,剩余的13套商业用房予以解除查封并返还被执行人。至此,一件标的约为1.6亿元的案件执行完毕。

  七小时腾退六万平倾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大冶某生化科技公司借款纠纷案

  [案情简介]

  湖北大冶某生化科技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黄石分行借款并抵押其工业房地产,双方因此成讼,并于诉讼中达成调解。该生效调解书确认的债权经过几次转让,由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对上述房地产启动拍卖程序。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加竞买而流拍,后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系2023年度黄石市招商引进重点企业,投资项目前景好,急需该地块用于投资生产,强制腾退迫在眉睫。

  因该案涉及土地61268.6平方米、地上建筑物15115.35平方米,基于厂房租赁、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等产生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纠纷。为妥善推进执行进程,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铁山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赶赴现场释明腾退义务,张贴预腾退公告,同时积极组织双方协调。经反复做工作无果后,铁山法院全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第二次腾退期限届满后,果断出击,出动腾退工作组干警,并协调民警、城管执法人员维持秩序,同时邀请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赴现场见证。从早上8点至下午3点,历经7小时,铁山法院执行干警圆满完成腾退任务,为当地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助困难企业“重生”

  ——黄石某物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案情简介】

  黄石某物流公司长途物流运输业务中部分承运方为个体货车司机,由于个体货车司机无法提供相应的发票,导致公司财务账面收支不平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间通过他人介绍,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亿余元,税额1000万余元。案发后,法定代表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补缴了全部税款。

  西塞山法院对该物流公司进行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了解到该公司年营收上亿元,承载200多个家庭的生活和希望,公司和负责人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最终,法院依法对该物流公司判处了罚金,并对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18天。

  大冶府院联动破解企业7亿生死困局

  ——大冶旺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情简介】

  大冶市旺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营金属新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加工及金属铸造等业务,日产1200吨铁水,可以支撑6~10个下游企业,对园区发展至关重要。2022年10月,由于资金链断裂和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被迫停产,402名职工面临失业风险,公司负债总额高达7.2亿余元,核心资产——土地、高炉、厂房,均处于租赁状态,严重资不抵债。

  2023年,旺成公司向大冶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虽然暂时陷入困境,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专利和市场份额仍具有重要价值,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于同年5月依法裁定受理旺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通过“竞争+摇号”方式选定联合管理人进驻公司。

  要推动重整取得突破,必须先解决高炉权属和土地使用权这两大核心问题。面对困境,大冶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引入同在灵成产业园的湖北翊通铸业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人,创新运用“执破融合”模式,在高炉出租人因无法偿还银行欠款被申请强制执行后,促成翊通公司关联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以4600余万元竞得高炉。在土地所属权方面,市工作专班历经多轮艰苦谈判,最终为翊通公司争取到了一份宝贵的10年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为重整扫清了关键障碍。

  2025年7月,大冶法院裁定批准旺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翊通公司出资3000万收购旺成资产,用于安置职工,另拿出2200万偿债资金,有效解决债权清偿问题。焕新后的旺成公司与翊通公司合二为一,进行全面技改升级,年产出40万吨优质铁水,并通过翊通公司自主研发的短流程工艺,成为生产高品质离心球墨铸铁管的优质企业。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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