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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8 13:22: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来源:中国证券报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9月28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9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为其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

  图片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9月28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印发《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细则》表示,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同一套住房,每个申请人可提取一次购房首付款。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以及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取额度方面,《细则》明确,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细则》还规定,提取购房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提取首付款完成后,仍可以该套住房继续申请购房提取,可提取额度扣减已提取首付款金额。

  针对广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细则》明确,缴存人及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申请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每个申请人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更新改造电梯家庭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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