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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8 14:32:10 股吧网页版
新规首考落地 证券公司2025年分类评价结果出炉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证监会向证券公司通报了2025年分类评价结果,全行业参评公司共107家(母子公司合并评价),其中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53家,B类公司43家,C类公司11家,A类公司中,AA级公司14家。近年来证券公司各类别的数量总体保持稳定,A、B、C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约为50%、40%、10%,AA级公司在A类公司中占比约25%。

  据介绍,相关部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2025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解读,通过编发监管动态、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行业准确理解监管导向和重点要求,提升评价标准的透明度、导向性和公平性,充分发挥好分类评价“指挥棒”的机制作用。

  点速览

  引导证券公司发挥好自身功能,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服务中长期资金入市

  促进证券公司提高专业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突出严监严管,坚持严而有度、严而有效

  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按照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复核的程序进行。分类评价结果主要供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监会授权的单位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评价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自2007年启动以来,分类评价制度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之一,是传递监管导向、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的重要途径,在有效实施审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8月,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制度体系,突出了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等鲜明导向。据了解,本年度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以修订后的《规定》为依据,平稳落实了各项新规定和新指标。

  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持续合规状况,根据证券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等情况,予以相应扣分。二是业务发展状况,根据主要业务收入、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性指标的行业排名情况,予以相应加分。三是风险管理能力,《规定》设置了资本充足、治理和合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共6大类47项具体指标,存在问题的予以相应扣分。四是专项工作情况,根据证券业协会等开展的行业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资本市场重大改革、落实“五篇大文章”等专项评价结果,以及证券公司落实专项监管工作的情况,予以相应加分或扣分。

  监管 “指挥棒” 突出三大新方向

  今年分类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资本市场“1+N”系列文件要求,聚焦防风险强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重点突出了以下原则导向。

  引导证券公司发挥好自身功能,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服务中长期资金入市。一是增设互换便利相关工作专项指标,对积极参与的证券公司予以加分,新增证券公司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此外还延续了上市证券公司积极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等专项指标。二是新增权益类基金销售、基金投顾业务发展、权益类资管产品发展等业务发展加分指标,鼓励证券公司在引入中长期资金、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领域加力发展、特色化经营。

  促进证券公司提高专业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是落实“并购六条”要求,加大对并购重组能力指标的加分力度,延续投行执业质量评价、新股发行定价能力专项加分,引导证券公司加强投行专业能力建设,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和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二是落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部署,将证券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评价结果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督促证券公司加强组织管理和资源投入,因地制宜落实好“五篇大文章”的战略布局。此外,还延续了行业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专项评价,引导行业践行“五要五不”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延续了参与北交所市场改革、支持民企融资等专项加分,引导行业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突出严监严管,坚持严而有度、严而有效。一是注重合规风控为本,坚持严监管、零容忍原则,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各类境内外子公司、董监高和主要业务人员等各类主体,以及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监管措施、自律措施等各类情形全面纳入评价范畴,传递强化全面合规风控的鲜明信号。二是注重整体实质判断,对合规风控能力较弱、潜在一定风险的公司,充分运用《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等评价规则,应扣尽扣,准确反映其合规风控整体情况。三是突出廉洁从业监管,延续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专项指标,对行贿受贿等廉洁问题从严扣分,同时持续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对违规入股、违规买卖股票、违规代客理财等问题予以扣分,督促公司健全人员管理机制。四是加强统筹,避免同一事项重复扣分,并鼓励自查自纠,对“主动发现、主动处理、有效整改”的情形,按规定减轻或免于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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