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资源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规”),涵盖加强城市设计、提升环境品质、完善住宅建筑功能、实施城市更新、提升服务和治理水平等五个方面的17条具体举措。
业内专家认为,上海此次发布的新规既有强制性规定、底线标准,也有鼓励性规定、柔性标准,全面系统地为上海住宅品质提升指出新的方向,是一个城市在住宅产品层面最顶层的设计,未来上海的“好房子”将更有规范可依。
阳台扩容提升购房者获得感
此次发布的新规在阳台、架空层、建筑立面等方面有诸多亮点。
以阳台为例,新规提出,阳台(含封闭式阳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每户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该户型建筑面积的10%,且不大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可以设置总面积不大于8平方米的阳台;每个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1.8米)。超出上述情况的阳台建筑面积,超出部分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克而瑞集团董事长丁祖昱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以前上海的住宅要求阳台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进深不大于1.8米,按照一半计容,新规是按照“比例+阈值”双控,每户阳台(含封闭式阳台)不超过户型的10%,且不超过16平方米,进深不超过1.8米,按照一半计容。以140平方米的户型为例,过去阳台不超过8平方米,算一半面积相当于送了4平方米;新规后阳台可以做到14平方米,算一半面积相当于送了7平方米,赠送面积比之前多了3平方米。
此外,为提升建筑立面形象,沿公共绿地、广场河流、风貌街道等地区,设计进深不超过0.75米(含0.75米)的带围护结构的开敞式阳台,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可售面积,且不计入户型建筑面积10%的阳台面积。开敞阳台宽度不得大于3米,且每户仅可设置一个。
“对于购房者而言,阳台面积更大了,而且还多了赠送面积,得房率更高了,一些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以实现‘三阳台’,无论是通风、采光还是与户外交互,阳台的功能将进一步拓展,购房者得到更多实惠的同时可以住得更舒适。”丁祖昱说。
外立面等“松绑”提升建筑及小区品质
新规明确规定,对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干挂石材、金属、陶板或其他高品质材料,在申报图纸中提供设计详图,在施工阶段及时通知测绘单位进行跟测,在“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报告中明确饰面层建筑面积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多高层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风雨连廊用作通道、布置景观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过去开发商为增加室内使用面积,往往要考虑住宅建筑外立面材料的选择,因为用立体感强的材料墙体增厚,建筑水平投影面积增大,很可能意味着因公摊面积扩大所导致的得房率下降。而按照新规,开发商可以运用更富美感、现代感,更加新颖且始终能保持质感的铝材和石材,这为新部品部件的投入创造了条件。同时设计风格上,不再是千篇一律的格子式的建造风格,从整体看,建筑从过去的“平面装饰”迈向“立体塑造”,这是建筑建造上的巨大进步。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免规划审批
在实施城市更新,促进老旧小区功能焕新方面,新规明确提出,支持旧住房完善基本功能,划拨用地上的老旧住宅更新改造、拆除重建后,增加厨房、卫生、卧室、起居室等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出让用地上旧住宅,更新改造后超出住宅项目最低标准的,增加的建筑面积经评估后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支持老旧小区提升居住环境、公共安全,鼓励居民自治、社区协商共治,在确保安全底线的条件下,老旧住宅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提升楼梯道和门厅公共部位品质、适老化改造、增设垃圾房、门卫岗亭、绿化内小品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审批需要一定的周期,加装电梯工作在实际推进中存在一定难度,现在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手续简化之后更有助于居民释放需求。
“此次上海新规除了对新建住宅落实了品质提升的要求,对于城市更新尤其是老旧小区项目也落实了品质提升的要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比如通过免除规划审批手续将使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流程更顺畅、效率更高,也能更好地推动此类小区品质的提升。这也体现了上海立足于城市更新发展要求,将城市更新和高品质住宅的要求进行了有力结合,真正将政策红利落实到民生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