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融资领域探索有了新的进展。9月25日,上海市首单5000万元商业秘密(数据产品)质押融资贷款协议成功达成,通过引入数据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对商业秘密进行标准化、可视化的价值评估与确权登记,将原本难以量化的商业秘密转化为可质押、可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标的;9月17日,包含了9家企业数据资产的“华鑫—鑫欣—数据资产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标志着数据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8月19日,杭州市首张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在杭州数据交易所颁发,进一步明确了数据权属,促进了数据流通交易。
上述案例在数据资产的确权、估值、流动方面实现突破,也让业内看到了数据资产融资的巨大潜力。2024年底,我国数据资产融资规模仅为13.9亿元,超百例实践覆盖多个省市与多个行业,从农业生产数据到城市服务数据,从质押贷款到资产证券化,无不印证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金融潜力。然而,更多的金融机构仍普遍将数据资产视为 “形式质押”。当前,要让数据真正成为可流通、可变现的资本,需着力破解确权模糊、估值失序、流转不畅等多个堵点。
数据资产融资的创新框架须进一步完善。从地域上看,发达地区要与中西部省份共同推进,打破资源集中的局限;从数据类型看,要推动交易数据、公共数据、生产运营数据等实现融资突破,覆盖农业、制造、文旅等数据密集的关键领域;从模式创新看,当前金融机构已探索出质押贷款、证券化、信托等多种路径,形成了企业、交易所、评估机构等多方协同的业务链条。这一体系的搭建,为数据资本化奠定了基础,但操作层面的瓶颈仍制约着其效能发挥。
具体来看,在确权层面,数据形成过程中多主体参与、边界交叉的特性,导致实践中权属划分仍存模糊地带,缺乏如同专利、商标般清晰的权利界定标准。在估值环节,既无全国统一的评价体系,也缺乏动态跟踪机制,数据的高时效性与价值易变性难以被精准捕捉,部分企业对会计规则差异化执行,进一步加剧了价值评估的混乱。在流转与监管方面,数据易复制的属性也使银行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全国性登记体系的缺失与司法执行规则的不明确,让数据资产的担保效力与处置路径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破解数据融资困局需构建制度和技术的双重保障。在顶层设计上,加快数据产权立法进程,明确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的边界与效力,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与估值标准体系,同时细化会计核算指引,规范企业数据资产计量行为。在金融机构实践层面,可采取试点先行策略,优先选择数据基础扎实、合规性强的企业开展业务,通过合约设计引入保证金制度与行业联合惩戒机制,防范数据滥用风险;借助区块链、数据脱敏等技术,实现质押数据的全生命周期溯源与监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此外,完善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包含交易所、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在内的协同服务框架,为数据资产流转提供高效、规范的平台支撑。
数据资产融资的本质,是将数字经济的潜力转化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动能。当确权有法可依、估值有标可循、流转有序可查,数据才能真正摆脱“沉睡资源”的定位,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资本力量。这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持续发力,更需要金融机构、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