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证投服中心全面修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券期货纠纷调解规则》(以下简称“新《调解规则》”)。此次修订是中证投服中心立足十年纠纷调解实践,落实《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调解组织加强规范治理,依法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调解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权益保障渠道。
新《调解规则》紧扣“规范、高效、专业”目标,推动调解工作从“有保障”向“更优质”升级,主要凸显了以下三方面特色:
一是突出调解范围,纠纷受理更精准。新《调解规则》聚焦中证投服中心“全国性、全市场”调解职能定位,明确受理范围涵盖资本市场全领域民事纠纷,既包括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涉众型纠纷,也包括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之间的个案纠纷,并明确相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收到调解参与通知书应当参与调解,进一步落实法定强制调解制度。同时,精准界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对生效判决已确认权利义务、中证投服中心已调解结案等情形作出明确排除性规定,为公众提供清晰指引。
二是完善调解程序,纠纷处理更高效。新《调解规则》依据纠纷案由、纠纷金额及当事人数量等要素,在原有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速调程序的分级基础上,针对重大涉众型、复杂新型纠纷增设“疑难复杂程序”,形成四级程序体系,明确各类程序的调解资源配置标准,实现繁简分流、类案专办。同时,优化线上线下业务流程,调解当事人可通过“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在线调解平台”实现调解申请、证据提交、协商沟通、协议签署等全流程“掌上调解”,亦可现场与调解员面对面沟通,多举措提供便捷服务,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三是强化调解管理,服务根基更扎实。新《调解规则》增设“调解组织与调解员”专章,调解站管理方面,明确与全国各证监局、地方行业协会合作共建的35家调解站为属地服务网点,承担属地案件办理、跨部门对接、辖区调解员管理等职责,统一服务标识、统一工作标准,为投资者提供就近便捷的调解服务。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调解站人员、业务、财务的全流程管控及日常监督。调解员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任职资格,建立“专业培训+个案小结+回访抽查”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促进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调解员名册通过官网公示,方便公众查阅。
作为资本市场唯一的全国专业性调解组织,自2015年开展调解工作以来,中证投服中心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覆盖全市场的纠纷调解网络,建立相对完备的制度机制,化解了一批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的矛盾纠纷,形成了良好的调解工作基础,带动提升了证券行业纠纷调解整体水平。2020年,中证投服中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专门承担调解职能。截至2025年9月,累计受理各类纠纷超3万件,为2.3万名中小投资者挽回损失超43亿元,占资本市场调解总量的五成以上。
下一步,中证投服中心表示,将以新版规则施行为契机,持续规范运作,完善调解机制,优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主渠道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