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八月底 全国依法设立二百八十五家仲裁委员会
来源:人民日报
29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仲裁法有关情况。司法部负责人表示,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5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9万多亿元,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仲裁法共八章96条,比修订前增加了16条,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近5年来,我国仲裁机构办理的涉外仲裁案件约为1.6万件,标的金额约7300亿元,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承认与执行,我国已经逐步成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介绍,这次修改的仲裁法明确支持我国仲裁机构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同时,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允许境外的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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