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郝帅)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以下简称《申报规范》)于日前正式发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申报规范》首次以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形式明确申报要求,便利企业规范、高效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规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动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
“经营者集中申报专业性较强,随着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条件、如何准备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流程等问题,迫切期望得到全面、详细的专业指导。”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响应企业诉求,研究制定《申报规范》,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效率和申报质量。
这位负责人强调,并购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申报规范》为企业申报经营者集中提供“一站式”指导,有助于企业稳定监管预期,增强规范申报能力,尽早获得反垄断审批完成投资并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活市场投资活力,更大力度促进投资发展,筑牢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
据了解,《申报规范》共六章、六个附录,明确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的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企业在何种条件下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包括:构成经营者集中的情形、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未达到申报标准但申报的情形、豁免申报的情形等,提示企业合规义务。
二是明确企业申报时应当提交的具体文件、资料以及相关要求和说明,包括:申报表的主要内容、简易案件申报的要求等,帮助申报企业规范、准确填写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提高申报效率。
三是明确企业如何准备和提交申报文件资料以及申报后的受理审查流程,为申报企业提供充分的可预期性。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规范》发布实施后,此前发布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资料的指导意见》《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经营者集中案件申报名称的指导意见》4部申报指导性文件将予以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规范》有效整合原有申报指导性文件,吸纳最新法律规定和申报审查实践,为企业投资并购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