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八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楼市消费(以下简称“汉八条”)。
除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常规性举措外,“汉八条”加大了对购买商办类房屋的支持力度,出台了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可落户的政策。
具体来看,“汉八条”规定,个人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
此外,新政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管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中指研究院华中市场分析师李国政表示,此次新政针对商办市场一方面通过契税补贴等方式加快新建商办房源去库存,另一方面支持存量楼宇功能转换与改造流程优化,推动老旧商务设施转型为长租公寓、产业园区等新业态,提升存量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支持楼宇经济发展,推动存量资源优化利用,将促进房地产行业向“增量与存量并重”的发展模式转型。
这是继上海之后,又一城提出“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
数月前,上海出台了《关于推进上海市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一定时期内商务楼宇功能兼容转换,在不影响远期商务办公功能实现和符合安全、不影响相邻关系等前提下,存量低效商务楼宇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兼容相关业态。具体兼容业态和年限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年限不超过15年,建立全周期合同,实施后以楼宇更新后的功能业态进行监管。
从政策内容看,武汉楼市新政中提出的“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年限不超过15年”等,与上海此前政策十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