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时间,一职业骗薪人从49家单位骗取了65万余元;一公司负责人假借专利维权名义敲诈勒索,导致一科技公司延迟挂牌上市;两家企业伪造合同和财务报表等资料,骗取某外资保利公司7.58亿元保理融资款,至案发前尚有4.86亿元无法归还……
2025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发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指引和典型刑事案例,直指困扰企业经营的合同诈骗、敲诈勒索、恶意索赔、贬低商誉、职业骗薪等顽疾。
“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叠加。”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伯青指出。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依法惩治企业犯罪、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等七大类,共15个案例。
在职业骗薪案中,徐某甲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过往工资收入证明等入职材料,向多家单位谎称掌握大量高净值客户、能够为单位完成融资需求或者销售业绩,诱使多家公司招聘其入职。3年时间,徐某甲从49家单位骗取65万余元薪资。
一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涉及企业内部治理不完善,商业腐败问题突出。
黄伯青指出,典型案例显示,部分企业内部人员利用其职权侵吞单位财产,收受业务对象的贿赂,甚至与业务对象串通利用业务活动隐性损害单位利益。
今年7月24日,上海警方就曾通报,破获一起互联网大厂高管收受商业贿赂案,一共抓获7名嫌疑人。嫌疑人中包括饿了么前高管韩某等3人,两年内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4000余万元。该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则披露,一科技公司的出纳和会计两位关键岗位人员,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共2200余万元,至案发仍有760万元尚未归还。
“本案判决体现了法院对发生于企业内部严重腐败犯罪绝不姑息的严厉态度,更是对广大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腐败治理机制的提醒。”上海一中院指出该案的典型意义。
黄伯青指出,典型案例还揭示出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容易诱发犯罪。企业为获取经营资金,可能实施或者诱发合同诈骗、非法放贷、高利转贷等犯罪,少数企业为承接工程项目,甚至实施串通投标等犯罪。
上海一中院披露,某医院院长指使设备科科长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招标参数,提前泄露投标金额,帮助其中标20余个项目,总金额超过7000万元。
黄伯青也提及,企业在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可能因业务对象或者履行合同的财物涉及刑事案件,而面临刑事诉讼法律风险。
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某运输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李某某在二审中被宣告无罪。在该案中,李某某外派一单超限货物的货运业务,车主巨某甲接单,安排具备该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巨某乙出车。但发车当天巨某乙身体不适,巨某甲在不具备驾驶证和通行证的情况下自行驾驶,撞上路边高压电线杆,造成损失28.3万余元。检察院指控李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和二审均判其无罪。
“对于涉企刑事案件,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保持刑法的谦抑性,不能苛责企业经营者在正常经营管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他人自发、违规实施的重大不法行为一律承担刑事责任。”黄伯青表示。
当天,上海一中院还发布了涉企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以依法审慎裁判案件、规范处置涉案财产、助推企业内部治理为导向,为涉企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