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不到一个月后,白银有色(601212.SH,股价4.2元,市值311亿元)9月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方面,白银有色未按照规定在2019年—2024年年报中披露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即未能按期收回的状况),构成信披重大遗漏,甘肃证监局拟对公司及五名时任高管合计罚款880万元。
另一方面,经查明,白银有色在编制2019年—2023年年报时会计处理不谨慎,导致公司多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时任五名高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白银有色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多个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具体来看,白银有色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因在编制前期报表时,未能合理预计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减值情况,对公司2019年—2023年财报进行追溯调整,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甘肃证监局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了白银有色2019年—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2022年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其中,2019年—2021年净利润分别调减约2382万元、4764万元和4764万元,2023年净利润调增约2492万元。
甘肃证监局认为,白银有色在编制2019年—2023年年报时会计处理不谨慎,导致公司多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普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志磊、王彬作为时任总经理,吴贵毅、徐东阳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白银有色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
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情况构成违法行为
而白银有色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则源于公司在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甘肃证监局经调查,认定白银有色在2019年—2024年的年报信披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白银有色在2017年8月—2018年3月间累计购买了30亿元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在2019年未能按期收回,直至2024年12月才完成收回本金及收益。
然而,在2019年—2024年的年报中,公司虽然披露了这30亿元理财产品的期初和期末余额,但并未按照规定,在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即未能按期收回的状况),构成了信披的重大遗漏。
甘肃证监局认为,白银有色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披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白银有色时任总经理王普公、时任副总经理王彬、时任副总经理兼董秘孙茏、时任财务总监吴贵毅和时任财务部主任徐东阳五人是白银有色年报相关信披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甘肃证监局拟决定对白银有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王普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孙茏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吴贵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徐东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合计来看,监管拟对白银有色及上述五名时任高管罚款880万元。
白银有色称,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